长沙:公积金可贷额度调整为账户余额的14倍

1月26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明确2024年个贷倍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从2月1日起,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计算。

根据《通知》,2023年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6.84%。《通知》明确,个贷率介于85%和90%之间,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计算。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贷款资料已进窗的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记者梳理发现,按照最新政策,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家庭,若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达到5万元,最高可贷额度为70万元。
而据了解,2022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79.08%,明确个贷率介于75%和80%之间,因此,在去年,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部门负责人介绍,2023年,我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7988户,个贷金额208.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44%、65.99%,在支持首套房刚需职工家庭购房贷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阶段,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优服务、简流程、惠民生。


来源丨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卜岚)
编辑丨张永琼

一审丨李絮枫

二审丨刘颖

三审丨黄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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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0

标签:额度   余额   账户   长沙市   借款人   省直   长沙   之和   住房公积金   职工   通知   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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