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多地推出生育支持政策:浙江诸暨育儿补贴能领到5万元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持续强化资金保障,研究出台‘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和制度办法,成为全国第二个在全省实施育儿补贴金制度的省份,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

1月15日,宁夏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发文介绍,财政厅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2023年工作报告关于“试行宁夏户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发放育儿补贴金制度”要求,充分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统筹安排资金5940万元,及时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育儿补贴金发放实施方案(试行)》,对全区按政策生育第二、第三个孩子并落户宁夏的家庭发放育儿补贴金,充分调动群众按政策生育的积极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根据上述育儿补贴金发放实施方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金2000元,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发放一次性育儿补贴金4000元。另外,按政策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家庭,从出生当月起,每孩每月发放不少于200元的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周岁。孩子死亡或户籍迁出宁夏的,次月停止发放。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工作实际提高补贴金标准。

公开报道显示,近期,多地新推出一批生育支持政策。

例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实施《鄂尔多斯市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十二条配套措施》。其中提到,对鄂尔多斯市户籍家庭在助产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分娩补贴。对鄂尔多斯市户籍家庭按政策生育二孩的家庭发放6000元育儿补贴,每年发放3000元,直至孩子2周岁。按政策生育三孩的户籍家庭发放30000元育儿补贴,每年发放10000元,直至孩子3周岁。鄂尔多斯市户籍家庭自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出生的二孩、三孩,在托育机构或幼儿园就读的,每人每学期分别补贴1000元和2500元,直至孩子6周岁。

浙江诸暨市也于近日制定出台《诸暨市优化生育政策(试行)》和《诸暨市优化生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在养育方面,诸暨将发放三孩产妇育儿津贴、育儿补助和三孩入托补贴。

其中,对三孩产妇一次性给予2万元育儿津贴。若子女在3周岁以内,则每年向三孩家庭发放1万元育儿补助,直至孩子3周岁止。对在市内备案托育机构(含幼儿园托育部)入托的1-3周岁的三孩婴幼儿家庭发放入托补贴。针对教育,除了加大三孩学前教育阶段费用减免力度,符合条件的三孩还能申请免费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

内蒙古兴安盟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措施提出,自2024年1月1日起,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子女的(夫妻一方为本盟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盟),分别给予一次性育儿津贴2000元和5000元,所需资金由盟旗两级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纳入同级预算安排。

兴安盟还明确,盟内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90天;配偶护理假25天。实行0—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盟内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子女在三周岁以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在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微信公众号“健康漠河”1月5日发文介绍,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大兴安岭地区且在本地区工作生活、2022年1月1日以后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且落户本地区的城乡居民,生育三孩一次性补贴为夫妻各1万元,共计2万元,如夫妻一方符合政策,给予符合政策发放1万元。 此外,生育三孩育儿补贴为夫妻每月500元,如夫妻一方符合政策,给予符合政策方发放每月250元;生育二孩育儿补贴为夫妻每月300元,如夫妻一方符合政策,给予符合政策发放每月150元,直至孩子3周岁。

(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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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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