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同日,浙江宣布自今年1月1日起,浙江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从今年5月1日起,辽宁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2100元,二档为1900元,三档为1700元。
来源: 国是直通车
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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