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小姑娘租房,2个月后吓坏了!

最近,20多岁的小钟和妹妹在江津一还建房小区租了一套房。可没住两个月,她们就不敢继续住下去了,原因是这套房曾经发生过火灾,还死过人。而此前两人对此却一无所知。

今年6月,小钟和妹妹通过小区保安的介绍,认识了这套房子的业主。当时谈的是每月租金一千元,一次性付半年租金、押金两千,小钟共转给房东八千元,随后便入住了。但住进去没多久,周围邻居就给姐妹俩讲了一件吓人的事情。

得知消息后,小钟和妹妹每晚怕得要命,终于在9月份的时候向房东提出解除合同退租。

据小钟自己说,她们当时和房东协商好的,对方将剩下的房租以及押金全额退还,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房东却变卦了。

那么这套房里到底发生过怎样的事故?记者现场联系了房东。房东说,这是去年发生的事情。

火灾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情,房东并不否认,同时也承认没有给小钟事先说明。但在房东看来,小钟她们对这件事有点大惊小怪。因为,一个多月前,他就已经把房子租给一个施工队当作集体宿舍了。

房东坚称,只答应小钟她们解除合同,没有说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押金。不过,小钟妹妹手里有一段退还钥匙给房东时的录音,大家一起来听听。

虽然,这段录音房东没有明确说明退什么钱,但根据前后的判断,双方应该讨论的是押金和剩余房租的问题。那么房东的做法,算不算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呢?630法律服务团的杜江涌律师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不过即便如此,押金的性质就是对于租户违约或者损毁房屋设施的一个保障。所以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律师认为,可以将押金作为违约赔偿,但剩下的租金没有实际产生。小钟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房东退还租金。

转自:重庆广电第1眼

来源: 938重庆私家车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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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2

标签:重庆   江津   押金   法律服务   房东   房租   火灾   租金   小姑娘   剩余   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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