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脖打耳光强光照眼睛,月嫂虐待26天新生儿?重庆警方通报:行拘

月子里的初生宝宝,此时他们的头部和脊椎发育尚未完善,且头部的重量约占婴儿全身体重的四分之一,但颈部的肌肉还远不够发达,无法支撑头部的重量

故而对待这个时期的宝宝,我们都会格外注意,更不可能去摇晃、拽扯宝宝,同时因为头部尚未完善,更不会去按压宝宝头部。这些对于新手父母或是专业的月嫂们们来说都是常识。

但就在近日,重庆的阮女士突然发现自己聘请的专业月嫂,对自家出生仅26天的宝宝有虐待行为。

在发现异常后其选择报警,经核实月嫂辜某对初生儿确有过激行为,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今年7月,当时已有数月身孕的阮女士,便提前前往当地一家月子中心(玫瑰馨苑),咨询聘请月嫂上门照顾宝宝和产妇的相关事宜。而后在该月子中心的推荐下,阮女士与另一家家政公司(宝宝康)签订合同,约定好后续由此家政公司推荐上户月嫂,照顾新生宝宝以及阮女士。

11月25日,在阮女士生下宝宝后,该家政公司推荐的月嫂辜某上门工作。

12月18日凌晨,阮女士发现宝宝极为反常,不停哭闹,过程持续了近2小时。虽然平时也会有闹觉行为,但今天宝宝哭得撕心裂肺。

心中顿感情况不对,立即前往月嫂的房间把宝宝抱出房间。而后心想查看下房间内的监控,想看看宝宝为何会如此大哭大闹。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全家都吓一跳,在阮女士翻看监控时,发现此时才20多天的宝宝,被月嫂辜某用力摇晃,扇耳光,甚至拿手机的手电筒强光照射宝宝眼睛

要知道新生儿的眼睛尚未完全发育,万不可用强光照射,甚至在给宝宝晒太阳之时都需要戴上眼罩或是趴着,避免强光照射对宝宝眼睛造成影响。

但月嫂辜某却做出这等行为,不仅完全没有专业知识,而且没有职业道德以及最基本的素养。

看到这些行为,阮女士一家心如刀绞,立刻选择报警,同时也向当地妇女机构和卫健wei反映宝宝所经历的这些情况。

面对月嫂做出的残忍行为,当初阮女士咨询的那家月子会所却发声称该月嫂并非是他们企业的员工,而是离得不远处那家家政公司的员工。

但阮女士表示,这两家企业都是同一老板所开。从公开的资料中也可看到,月子中心的法定责任人是周某,而家政公司的法定责任人是彭某,但周某同时也是该家政公司的执行董事。

12月28日,重庆警方也发布了该事件的情况通报。

从通报中可知目前婴儿身体表征无异常,同时查明月嫂辜某因婴儿啼哭,故而心情烦躁,对宝宝做出了推按头部,摇晃、拉拽等过激行为,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此事也在网络上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热议。

网友们纷纷表示该月嫂实在是心狠,对如此小的宝宝也能下得去手,实在狠毒,理应从重处理。

同时还有网友表示,如果不喜欢这份工作,就不要做这份工作。既然做了,就要专业对待,万不可做出如此伤害性的行为。

同时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新生宝宝不应该单独跟月嫂住在一起,应当在家人的陪同下一块照顾,方能更为安心放心。

但想来宝宝的父母已然是最难过的人了,聘请专业人士的首要目的肯定是为了更好的照顾宝宝和产妇,以便能让产妇得到更好的休息,方能恢复得更快一些,不曾想花了钱却让仅出生二十来天的宝宝遭受如此一难。

此次事件甚是令人感到胆寒,新生儿本是脆弱娇嫩,理应用心照顾对待。而产妇在产后需要更好的休息,才能恢复得更快,请人照顾初生宝宝也是情理之中。但任谁也无法想象“专业”人士能对新生儿做出这种行为,实在令人愤怒。

这个事件还凸显了对于月嫂行业的监管不足。月嫂作为照顾婴幼儿的专业人士,理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然而,现实中存在一些不合格的月嫂,他们缺乏专业知识和正确的工作态度,给婴幼儿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因此,希望能加强对月嫂行业的监管,提高从业者的素质水平,确保婴幼儿得到安全和优质的照顾。

同时,事件也提醒着每一个有孩子的家庭,一定要多加留意家中孩子的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就及时介入处理,保护他们的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8

标签:新生儿   月子   强光   产妇   重庆   婴幼儿   头部   警方   家政公司   女士   眼睛   宝宝   专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