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变更:卖家在未征得买家同意前发货的且买家未收到货或拒收商品的,商品破损灭失等损失由由卖家自行承担

据淘宝官网消息,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纠纷,淘宝网拟变更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则。此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12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

核心变更点包括:1、新增淘宝基于平台自身大数据能力,识别多维度结合,对于买家发起符合相关情形的售后,做出快速退款或退货退款的规则依据;2、针对卖家存在延迟发货、强制发货的且未经买家同意的情形,补充钱款处理方向规则依据;3、新增针对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或经平台判定可支持买家拒收的商品,针对买家已拒签成功的,支持退款处理的条款。

具体来看,基于买家权益保障及合理减轻或免除买家举证门槛,淘宝将基于平台自身大数据能力,通过平台对信息或商品层面的处罚、卖家店铺品质指标(如品质分)、买家端的大量客诉、伪劣问题感知等单一或多维度相结合,对卖家出售的商品形成多方位综合评估后,予以认定近期出售的该商品达到存在描述不当、混淆误导、伪劣等情形的高度盖然性。进而,淘宝将基于该等盖然性认定,对买家发起符合前述相关情形的售后直接作出快速退货退款或退款支持。

在发货规范方面,卖家超过约定的发货时间或买家申请退款时尚未发货的,卖家应在征得买家同意后再发货。卖家在未征得买家同意前发货的,且买家未收到货或拒收商品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商品破损、损毁及灭失风险,由卖家自行承担,订单支持退款买家。

在签收规范方面,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或经淘宝判断支持买家拒收的商品,该商品经买家拒签成功,交易支持退款,卖家应当依据与物流公司的相关协议或约定及时召回商品并承担商品损毁、灭失等风险。涉及运费争议的,依本规则运费规定处理。如何理解“拒签成功” 以物流公司官网或淘宝平台系统显示信息为准,如显示“已拒收”,已产生退件记录等。

【来源:界面快讯】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大武汉”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59222222。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kin0207@126.com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1

标签:灭失   淘宝   盖然性   多维   买家   规则   商品   平台   运费   情形   损失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