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发240亿特别“大红包”,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20日

12月13日晚,贵州茅台发布2023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实施公告。

根据公告,贵州茅台实施2023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A股每股现金红利19.106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01亿元。股权登记日为12月19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20日。

11月20日晚,贵州茅台曾披露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公告,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6元(含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56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亿元(含税)。

对于此次特别分红的目的,贵州茅台表示,一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三是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贵州茅台表示,本次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影响。

截至今日收盘,贵州茅台报1660.00元,跌2.92%,总市值208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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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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