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闷!73万多元积家手表,买来四个月竟“冒汗起雾”!品牌方:性能毫无问题 律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手表!

市民崔女士通过今日头条上海频道“头条帮忙”#头条帮忙#入口向“新民帮侬忙”反映,她在南京西路1149号积家精品店花费73.79万元,为父亲购买了一款男士腕表。但在与另外一块手表交替佩戴了不足4个月后,父亲手上这块积家腕表就出现了水汽严重凝结的情况,导致表盘是一片模糊,什么都看不清。崔女士随即向门店提出退换手表,但数月过去一直没有结果。

表盘满是水珠

犹如雾里看花

崔女士告诉新民晚报“新民帮侬”记者,3月25日,经积家南京西路精品店导购推荐,她在陈列橱窗里看中了这款价值73.79万元的超薄大师系列陀飞轮月相自动上链男士腕表。当时崔女士提出了“能否重新调新货”的请求,但销售人员回称“全上海只此一块”。出于对品牌的信任,崔女士买下了此表,作为礼物送给了父亲。


积家南京西路精品店

7月31日,这款积家手表内竟然出现了“冷凝”状况:大量水汽凝结成大大小小的水珠附着在表盘镜面内,不仅精巧的陀飞轮、月相看不清,甚至时刻表盘也是“雾里看花”。崔女士讲,父亲使用这块手表还是十分仔细和小心的,而且两块手表轮换,实际上只戴了两三个月。购买后的近4个月,积家表既没出过上海,也没出入过温差过大的环境。“日常进出空调房间,总不会导致手表‘冒汗起雾’吧!”

水珠附着在表盘镜面内

崔女士讲,7月31日前确实有过连续阴雨天,但全家人佩戴的其他手表都没有出现类似问题。“现在即便一块最普通的手表都能做到日常防水,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怎么会发生在积家表上呢?!”崔女士立刻对手表的设计和质量产生了怀疑,马上联系了“积家”南京西路精品店,对方提出要消费者带手表到门店检测。

反馈没有问题

起雾并非个例

8月2日,崔女士将手表送回精品店内,并拍下了一组表盘内布满冷凝水珠的照片。她现场要求门店“只检测不维修”。4日,积家检测中心提供了一份报告,其中“必选服务”有:全面拆卸腕表;机芯清洗,重新组装,润滑和校调机芯;安装表盘、指针,并将机芯装入表壳内;最终质量控制

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记者在这组照片上看到,手表真皮表带完好,玫瑰金质表壳有日常使用过的痕迹,表盘内镂空设计的陀飞轮、月相区域镜面处的水珠尤为密集,难以辨识指针和时间刻度

在此后的沟通中,客服人员询问手表佩戴时是否进过水、是否有冷热交替的佩戴环境、是否将表冠拔出调整没有归位。在崔女士一一否认后,对方反馈手表检测没有问题,防水功能也无异常。但手表在送店检测的几天里水汽都没有散尽,直至9月8日,在崔女士反复询问下,检测中心才发回照片,图中显示表面已没有了水汽。检测中心解释,可能是热胀冷缩的“冷凝”现象,而销售人员在微信上回称:水汽是“自然消失”

聊天记录

对于积家方面的说法,崔女士并不认可。她指出,高端腕表制造精密,正常佩戴下,表盘内不太可能冷凝出水雾,如这样的问题一再发生,会对零件产生不可逆的损伤,会增加后期保养的成本,甚至可能会大大缩短手表的使用寿命。“积家方面必须给出让人信服的理由和更加明确的说法。”

为此,崔女士一次次和积家方面沟通,还给积家瑞士总部发去了邮件,但得到的反馈始终是:手表质量没有问题,最多赠送一次保养、免费抛光和一根皮带。而据崔女士讲述,她在和门店经理的通话中,对方曾提及有消费者戴了防风袖管里,表盘内也莫名其妙地产生了雾气。随后,崔女士从社交媒体上注意到,还有其他消费者反映积家腕表“冒汗起雾”

其他消费者反映相同情况

指称使用不当

答复前后矛盾

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记者分别联系了积家南京西路精品店和品牌公关部,对方的解释如出一辙:虽然对消费者的使用过程无法揣测,但可能存在“使用不当”。该款手表于2021年12月出厂,经过包括密封性、防水性、走时、防磁等一系列项目1000小时的严格测试,手表性能毫无问题。但当新民晚报“新民帮侬忙”记者问及手表中的水汽最终是如何处理的?对方回复是“通过全面保养清除的”,而并非先前销售人员所称的“自然消失”

对方表示,高级腕表密封性主要依靠“防水圈”,但香水、化妆品、清洁液等都属于使用中能影响其密封性的“外部因素”;表冠拔出未正确归位,也可能导致使用中进水;甚至吃火锅时,也可能出现手表起雾的“冷凝”小概率现象。对于崔女士的使用感受和消费体验,积家方面会十分重视,将与消费者再次协调,努力化解分歧,尽可能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那么从法律上讲,崔女士可以要求退换手表么?

头条号作者“娟姐看法”@娟姐看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手表!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如果购买商品7天退货期已过,需遵循三包期限对于修理、更换期限的规定。

注意!三包法对于钟表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8条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简而言之,购买的手表一年内因质量问题坏了两次,可以与销售商家沟通退货或者要求修理、换货。

其次,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没有解决,可退货。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1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13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13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无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规格产品,消费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也就是说,只要这块手表符合退换货的条件,专卖店不能以“仅此一块”为由推卸责任,应当退货处理。

最后,是否属于质量问题,可以通过第三方检测的方式确定。如明知存在质量问题,那就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得很清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三倍赔偿金以500元起付。

当然,一般很难证明是故意欺诈消费者的,毕竟一旦欺诈成立,那就不仅仅是退换货了。专卖店应当要支付3倍赔偿金、赔偿220多万元给崔女士的。

网友们表示,如果卖70多万元的手表,都不能解决“冷凝”的问题,那还不如买一块几十元的手表了。对此,您怎么看?

(零度时评综合头条帮忙、头条号作者@娟姐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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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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