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寿:保险业务转让后,公司保单权利人各项权益不受影响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11月9日,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官微发布信息显示,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众保险”)、华夏人寿发布关于瑞众保险和华夏人寿保险业务转让的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转让范围为,根据瑞众保险与华夏人寿签署的《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之相关业务及资产负债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瑞众保险受让协议约定的华夏人寿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业务、资产及权利、负债、机构、网点、人员队伍等。自2023年1月1日起,华夏人寿新形成的业务、资产及权利、负债、机构、网点、人员队伍等由瑞众保险承接。

在本次转让后的保险责任承担及保单权利人相关权益保障方面,本次转让至瑞众保险全部保险业务的保险责任由瑞众保险承担。华夏人寿保单权利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无须更换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各项权益不受影响。保单权利人对本次转让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于2023年11月15日24时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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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2

标签:华夏   保单   人寿   保险业务   网点   保险合同   队伍   权益   权利   协议   业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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