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史德建

9月6日,记者从周村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周村区针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存在管教不当、监护缺位等问题,探索“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有效整合司法社工、心理辅导老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力量共同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职责、配合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并履行好监护职责。

周村区检察机关首先通过充分开展社会调查,评估确认家庭监护不力与涉案未成年人问题的关联后,链接家庭教育指导师,以缓解紧张亲子关系、畅通交流模式、打开封闭心结的方式,对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有困难的家庭,开展支持型指导;对存在监护教育不当或者失管失教问题,尚未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偏差或遭受侵害后果的,开展督促型指导。

根据家庭特点,检察机关制定个性化“督促监护令”,为确保“督促监护令”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督促监护令”发出后检察机关将联合关工委、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成立监护考察组,共同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以多部门联动,合力督促监护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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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1

标签:监护人   社工   淄博   职能部门   未成年人   家庭教育   检察机关   不当   职责   家庭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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