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里的一声金属碰撞,竟现千年文物,这让老汉有了发大财的念想……

我们所说的就是“九五至尊”

这一组编钟

它的数量是九件

也就是说反映了一个规格

就是等级很高

田里挖出文物准备高价卖出‍‍‍‍‍‍‍‍‍

秋收季节,家住湖北省阳新县的陈老汉在农田劳作,刨土的时候锄头碰到了一个坚硬的物体,发出了金属碰撞的声音,随后挖出了九件器物。陈老汉把这些器物带回家后,用自来水把裹满泥巴的九件器物进行了冲洗,冲洗掉表面的泥巴后,陈老汉更清楚地看到了器物的细节,它们质地相同、形状相似、大小不一。

陈老汉的女儿、女婿建议陈老汉将这九件器物交公,可他认为在自家茶园挖到的宝贝应该属于私有。由于短时间内不能辨别九件器物的真伪,陈老汉就先把这些器物放到女儿、女婿家藏了起来。

把九件器物转移之后,陈老汉虽然知道私自倒卖文物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但仍在为这些器物寻找销路。这时,村民拍摄这些器物后上传的短视频吸引来了买家。

老清(化名)是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人,曾因倒卖文物被判刑,他看到那条短视频之后,就主动找到陈老汉,计划收购陈老汉家的宝贝。老清以器物破损为由,按照废铜的价格给出单件几百元的报价,就在陈老汉打算成交时,视频下方有人说出价5万元,这条留言让这次交易停了下来。

陈老汉看到网络上的报价后断定这些器物非同一般,便委托有贩卖文物前科的老清帮忙寻找销路,双方约定如果卖到好价钱,老清可以从中抽成,他凭着自己多年搞文玩积累的人脉帮助陈老汉牵线搭桥,这些器物的价格从开始的几百、几千,变成了几百万。

在江西省武宁县、永修县几个中间人的介绍之下,这些器物的图片进入到景德镇一个叫老江(化名)的人视线中。在老江的介绍下,老钱成了最终的买家。老钱答应以350万的价格收购,其中陈老汉可以获益260万,剩余的由几位中间人瓜分。

‍‍‍‍‍‍后备厢里载珍贵文物

2021年5月13日,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公安局接到线索指令,有人倒卖罕见的青铜编钟,但只有一个嫌疑人的电话号码,倒卖文物的时间、地点都不确定。

警方调查发现,号码持有人老江此前没有任何倒卖文物的前科。经查,老江没有正式工作,经常出没本地的文玩市场,偶尔在市场上摆摊,做一些手串之类的小买卖。然而近期,老江把文玩市场上的摊位撤掉了,空闲时经常和一个姓钱的人喝茶会面。

民警密切关注老江和老钱(化名)两人的行踪,发现两人开了一辆没有后座的面包车到达永修县,不久又有两名男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到达宾馆门口与他们见面。面包车与白色轿车共同停在一个较为偏僻的加油站,一辆从湖北方向开来的黑色轿车停靠在了两辆车的后方。车上人员进行了文物交易。

警方在黑色轿车的后备厢里缴获了九件青铜编钟,这些青铜编钟正是陈老汉在自家茶园挖到的九件器物。民警按照陈老汉供述的信息找到了编钟的出土地点,并进行调查取证,随后把缴获的九件编钟移交给专业机构鉴定后,最终确定陈老汉挖到的这九件器物系西周晚期的祭祀或窖藏遗存,可以整体列入国家二级珍贵文物。

文物受损害,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2021年12月,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倒卖文物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陈老汉等九人犯倒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九名被告人被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案件至此并没有结束,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在日常的公益诉讼线索排查中发现,文物从考古发掘到收藏研究有一套科学严谨的程序,而这套编钟在陈老汉挖掘和后期处理中已经受到了损害。

2022年6月,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认为,陈老汉在挖掘倒卖九件青铜编钟的过程中,对文物造成一定程度损毁,应追究其民事责任。陈老汉应承担相应的文物破损修复费用10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也成为全国首例可移动文物保护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件破获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公安局将九件青铜编钟移交给了共青城市博物馆保管。游客在博物馆内透过玻璃,可以感受着这套青铜编钟跨越千年的艺术魅力。

普法时间

Q1:

这起案件当中,陈老汉在自家的田地里面挖出了文物,把它卖了,触犯了法律,那么如果老百姓在田间地头挖出了类似文物这样的物件,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呢?

A1:

按我们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在建设工程或者农业生产,甚至在自家院里,挖出来的这样一些文物,正确做法是要立即停止施工,要立即保护现场,并且向当地的文物行政保护部门来报告,由文物保护部门按照规定来做进一步的处理。这些发现的文物是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私分、哄抢和藏匿这些文物。我们应及时上交、上报文物,使文物得到保护的由国家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

Q2:

陈老汉这个事不但构成了刑事犯罪,而且检察机关对他还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成为我国首例可移动文物保护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这个您怎么看呢?

A2:

从文物保护方面来看,我们国家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家来指定相关单位收藏和保管这个文物。在本案中,像这种在建设工程和农业生产过程当中新发现的这些文物,由于还没有指定单位来收藏和保管,那么我们的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来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机关,由它来提起一个民事公益诉讼,可以使我们像《文物保护法》规定的这样一个民事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案件当中要求陈某承担这样一个修复费用的赔偿是有利于文物的及时修复和保护的,我们通过《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职能,检察机关依法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都提起了很多公益诉讼,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对本案来讲,实际上是拓展了我们法律当中关于资源的法律内涵,也是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一个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受损的编钟》‍‍‍‍‍

记者 |李健 李绍鹏

来源: 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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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标签:文物   江西省   器物   老汉   青铜   检察机关   民事   案件   公益   千年   金属   国家   编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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