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囚发配千里,为何官差不怕累不怕路途艰辛,争抢押送差事?

前言

流刑在中国存在了两三千年,自古至今一直延用不衰。在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就已经见到了“流”这个字。《尚书·舜典》载,古代圣王舜曾用流刑来宽减本该受肉刑的重罪人,这是流刑在文献中最早的记载。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流刑已成为各诸侯国普遍采用的刑法。当时燕国的犯人会被判发配到杜陵一带,即今天的河北张家口。而齐国则有“海峤之法”,将犯人驱逐到东海之滨的峤县。在战国时期,各国君主凭借武力征服四方,为了巩固统治,往往会采取流放手段,将潜在的反叛势力驱逐到远方,以避免他们在本地聚集力量造反。

一、流放之始

流刑于各国广泛使用的原因在于,它既能避免造成犯人的身体伤害,又能将犯人逐出故土,有利于维持社会稳定。古希腊的“陶片放逐法”也有类似的功能。可以说,流放之刑在古代许多国家都被普遍采用,成为了一种符合统治逻辑的刑罚手段。

秦汉时期,流刑的使用有所减少,主要是将犯人发配边疆从事服役。这与后世的流刑性质有所不同,后世的流刑成为主要刑罚手段之一。

秦朝在统一六国后,国家权力空前强大,可以直接凭借武力和严刑峻法来巩固中央集权,因此对流放类的刑罚采取的是比较谨慎的态度。而汉朝时期,则开始采取怀柔远人的策略,对远方少数民族采取招降引来的方式,需要他们来充实边疆,因此也减少了对内地人施行流刑的做法。

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流刑又有了发展。但随着社会动荡,流放刑往往难以实施。这个时期王朝更替频繁,民众长期处在战乱中,人口大量流离失所。为了充实军力,各国也不太会轻易地大规模流放犯人。等到社会稍微稳定一些后,流刑才重新为后来的统治者采用。

到了隋唐,流刑制度才进一步成熟和规范化。唐律规定了流刑的三个等级,按远近分别为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和三千里。

量刑一年,期满可以回籍。这成为古代流刑典型的样式。隋唐之世是古代文明发展的鼎盛时期,国家系统完备,法制也日渐健全,流刑在这个历史阶段得到了比较系统的规范,成为具有一定等级和标准的刑罚手段,这对后世也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二、女囚的深渊

承载着罪恶与肮脏的不仅仅是这项古老的刑罚,还有人性中那永远的黑暗面。

古代女子一旦犯罪,等待她们的往往是比死还难受的折磨。纵观古代刑罚,鞭笞、肢解、凌迟都要优待女犯,很少会像男犯一样遭受重刑。仅仅因为“女子肌肤娇嫩”,便成为古人手下留情的借口。这其实暴露了古人对女性的歧视与偏见。

可这种看似仁慈的“优待”,背后隐藏的恶意不言而喻。身为女子,她们更容易成为人性欲望的猎物。在一个既定的等级制度下,上层统治者总能找到合法的方式来满足自身欲望,底层的女性成了牺牲品。

流刑之路,对女子犯而言,无异于让她们暴露在猛兽面前。一旦踏上流放之途,前方等待她们的,将是漫长的羞辱与蹂躏。由于女子地位卑微,一旦失去家族的庇护,她们在外界环境中的生存状态,极为脆弱和堪忧。

古代官府从不会为犯人配备车马,女犯只能跟随着押解官差,步行前往遥远的流放地。铁镣牢牢扣在她们的手足,累了就得趴在泥泞之中,任凭官差肆意辱骂。这已构成了对女犯尊严的践踏。更可怕的是,没有了法律约束,女犯的生命安全完全掌握在押解官差手中。这让人不寒而栗。

路途遥远漫长,风餐露宿,稍有不慎就可能染上疾病。许多女犯还没等走完全程,就已经病倒在路旁。而骄阳似火,暴雨如注,她们的命运就此毁于一旦。在古代,医疗条件极为落后,一旦生病很容易就会夭折。严苛的押解环境使女犯若有不慎,只能以命偿命。这也可见,流刑对女子犯的残酷性。

即便活着走完了全程,等着她们的也不是轻松的生活。流放地往往是瘴气浓郁的丛林沼泽,女犯们被迫承担繁重的劳役。没有了家人的庇佑,她们成了任人宰割的牲口。在这些荒芜偏远的地方,女犯就像是困兽,除了顺从,别无选择。

而押解她们的官差,往往比野兽还要可怕。手握权力的底层武官,将漫长的押解之旅变为满足私欲的游戏。美貌的女犯,往往落得最凄惨的下场。他们折磨女犯,不过是一种扭曲的心理寄托。在那个时代,想要制裁这类越轨行为也无从谈起。

有家世显赫的女犯,她们的家人会竭尽全力向官差行贿,只求能保住女儿最后的尊严。然而对许多普通女子,她们的身躯就是唯一可以交易的筹码。面对权势,她们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能力,只能通过出卖肉体来换取哪怕一线生机。

押解之路本就是苦差事,官差们会想方设法从女犯身上搜刮利益。那些不能满足他们欲望的女犯,等待她们的将会是毫不留情的鞭笞虐待。官差对女犯做出这等非人行径,完全是由于体制压迫所造成的畸形心理。

一旦落入官差手中,女犯彻底沦为了奴隶。她们甚至会被迫以求活命,成为官差们竞相争夺的战利品。而这一切,都在古代等级森严的社会中合法合理地进行着。当暴力与淫威成为了权力的体现,人性就会一步步走向堕落。

那漫漫岁月,女犯们究竟承受了多少屈辱和痛苦,今人无从得知。她们的人生,就此沉沦黑暗的深渊。那黑暗,似乎永无尽头。每想到这里,人们不禁痛心疾首,同时也更应当珍视现代文明所带来的进步。

三、黑暗退散

幸而,时代的巨轮滚滚向前,曾经的暗流终将干涸。

近代以来,流刑逐渐从刑罚体系中剔除,成为尘封在历史档案里的一段往事。它退场的步伐缓慢,直到20世纪中叶才在我国彻底废除。这一刑罚的废除,标志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性的解放。

如今物质生活日益富足,人文关怀日渐提升,那些曾经合法合理的野蛮刑法,也成为了人类的羞耻。回顾历史,才能领悟进步的可贵。人性的光明面才是主旋律。我们正在走向光明与理性,这是整个文明发展的大势所趋。

但我们不能忘记,在不久之前的历史长河中,曾有多少弱小的生命被迫承受着暗流的蚕食。那些可歌可泣的宿命,永远值得我们铭记和哀悼。不能忘记历史,才能迈向未来。当我们感恩现代文明的进步时,也永远要怀有一颗哀悼的心。

结语

历史的残酷不应重演,每个人都应在自己的位置上,守护人性的尊严和荣光。这是我们共同的历史责任。

只有当光明驱散全部黑暗,文明之花才能绽放出璀璨的色彩。让我们携手努力,为这个美好的未来早日到来而奋斗吧。相信通过全人类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创造出一个更加文明宽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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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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