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沾化区、惠民县、无棣县、博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北海新区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滨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重新制订了《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记分标准》,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记分标准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记分标准.xls
页面更新: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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