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文(1919.10—2010.2),茌平门庄人。
1937年“七七”事变后,王振文在乡参加抗日活动。
1938年7月,王振文赴延安入抗大学习,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0年,王振文抗大毕业后,分配在八路军晋隋军区后勤部工作,历任政治指导员、组织干事、分总支组织股副股长。
1946年12月后,王振文先后任渤海军区教导旅、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第六十师组织科长、团政治处主任、团副政委、团政委兼团长、师政治部主任等职。
1948春,王振文率团与胡宗南部队作战,一举歼灭胡宗南炮兵师,受到西北野战军通令嘉奖。
1949年,王振文率部进军新疆。
1950年后,王振文历任巴音格愣蒙古自治州党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中共阿克苏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中共喀什地委书记等职。
1978年,王振文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9年,王振文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党组书记。
1981年,王振文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委常委、秘书长。
1985年10月,王振文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1993年12月,王振文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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