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发布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中提到,将第一、第二两件提案,合为一类审查。即:“第一案 郭沫若、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马叙伦等四十四人提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大会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第二案 黄琪翔、张难先、何燏时等十六人提请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名义电告联合国大会郑重声明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
以上两件提案内容相近,都是要求大会致电联合国,驱逐国民党政府驻联合国代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派遣正式代表参加联合国大会。这两件提案的实施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的政治影响。经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合并审查,给出具体意见:“本委员会一致同意原提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正式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选举的中央人民政府为唯一能代表中国人民之政府,本届全体会议应向联合国郑重声明,否认伪国民政府所派出席联合国会议所有代表的代表资格。提请提交大会讨论,予以通过。”因此以上两案应交中央人民政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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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李冰洁
图片:文中照片来源于网络
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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