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津两地实现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记者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签订《晋津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并发出首本“跨省通办”不动产权证书。

图为来自山西的张磊先生领到的首本“跨省通办”不动产权证书。新华社记者柴婷 摄

晋津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是指企业群众在山西(天津)即可申请办理天津(山西)的房屋过户、抵押等不动产登记事项,通过申请人(购房人)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受理,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负责办理,登记机构间线上传递相关材料,申请人(购房人)网上缴纳相应税费,登记机构发放电子证书或邮政寄递纸质证书的方式,解决不动产属地登记原则下,需要办事的企业群众必须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问题,大幅减少了办事成本,提升了办事体验。

近年来,山西与天津在能源、科技、金融、交通、教育、人才等方面不断推进优势互补、交流合作,带动晋津异地购房市场日益活跃。随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信息共享等条件日趋成熟,山西与天津自然资源部门全面拓展登记业务的协作共进,确定了“应上尽上,逐步推动”的合作原则,成功构建了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办”“就近办”的快速通道,解决了晋津跨域办理不动产登记“多地跑”“折返跑”的堵点难点。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姚青林说,今后,山西省还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跨省通办”业务服务面,并加强与北京、内蒙古、河北、陕西、河南等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的协同性和联动性,方便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记者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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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1

标签:不动产   山西省   山西   天津   自然资源   申请人   两地   所在地   证书   机构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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