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到十一点之前入睡,是谁偷走了我们的睡眠?

□穆乃外尔·图如普(重庆大学)

最近,“晚上十一点之前尽量入睡”的词条登上了热搜榜第一位,可见人们对睡眠时间的重视。而点进词条一看,更多的却是网友们“臣妾做不到”的无奈之言。对于晚上需要加班或者上夜班的特殊工作群体来说,十一点之前入睡确实不符合客观现实,熬夜对他们来说是工作生活所无法避免的需要,不是主动选择。而对于那些晚上没有硬性任务需要完成,客观睡眠条件充分的人来说,十一点之前睡觉竟也成了一件难事,到点睡觉似乎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2021当代年轻人熬夜报告》显示,超四成年轻人表示几乎每天都熬夜。除了要上夜班或加班工作之外,很大一部分年轻人的熬夜其实可以归类为“报复性熬夜”,这指的是白天过得不好或者不满足,便想在夜晚找到补偿。因为打工人的大部分时间都属于工作,而剩下的一小部分也在慢慢被剥削,上班的时间只能偶尔摸鱼,下班的时间却经常需要加班,就算回到家里,回复不完的工作群消息还在刺激着本就紧绷的神经,上班下班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时间越来越多地掌控在别人手里,只有当甲方和领导们都睡了的夜晚才属于自己,于是熬夜成了结束忙碌一天的最后一道仪式。

“我熬的不是夜,是短暂的自由”是很多熬夜人的心声,但用熬夜来补偿自己,假装抓住了时间,却伤害了本就疲劳的身体。以健康为代价交换的所谓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而是消极的过度补偿心理在作祟,是偷走我们睡眠的窃贼。作为一种自我防御机制,在受挫时寻求补偿是维持心理平衡的内在动力,但补偿也分消极和积极,在白天本就心神俱疲的情境下,选择通过熬夜来夺回失去的时间,就属于消极的过度补偿。这种过度补偿看似是心理安慰,却让人陷入了持续熬夜的恶性循环,在熬夜时我们惧怕天亮,当第二天到来,更疲劳的身体也无法承担白天的事务,于是在夜晚时继续通过报复性熬夜寻求“心理补偿”,久而久之,心理安慰的假象无法掩盖健康受损的现实,熬夜造成的各种不可逆伤害可能接踵而至。

过度补偿心理让我们夜不能寐。在人生的赛道上,我们通过战胜自己来提高自己,战胜消极心理来获得成功,对于消极的过度补偿心理同样如此,我们可以寻找积极的补偿取而代之。在白天寻找除了玩手机之外的爱好,比如读书、听音乐、闭眼冥想、放空思绪,或者出去走走,看看天空,看看远山,创造属于自己的时间,在这些瞬间里,得到积极的心理补偿,也有益于健康。在白天的忙碌中抽空关爱自己,才能在夜晚带着满足安然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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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标签:报复性   词条   消极   睡眠   白天   夜晚   年轻人   晚上   心理   时间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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