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11日讯 近日,半岛网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海源发加油站有限公司在红柳河路的公司院内西北角用一台抽水泵向一口水井内抽取地下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下达了青黄综法罚字[2023]第202304554号处罚决定文书,罚款20000元。
页面更新: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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