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年检!福清这些单位拟被撤销登记

东南网福清9月27日讯 (本网记者 黄盛青)昨日,福清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福清市阳下轩轩幼儿园、福清市上迳镇县圃村卫生所未按规定参加2020年和2021年年度检查,福清市玉屏街道西云社区卫生服务站、福清老年医院未按规定参加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福清市民政局拟对上述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据悉,因无法与上述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联系,福清市民政局通过邮寄方式向其注册登记地址寄送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均送达失败,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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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9

标签:福清   福清市   民政局   单位   行政处罚法   卫生所   年检   工作日   行政处罚   机关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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