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新年度医保又有新变化啦

潮新闻 记者 王波 通讯员 孙雁冰

10月10日,宁波举行多层次共富型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新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新变化。

为了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保持不变,依旧按照人员类型分为四档。第一档是成年居民档,个人缴费780元、财政补助2090元;第二档是婴幼儿档,个人缴费630元、财政补助1000元;第三档是中小学生档,个人缴费290元、财政补助370元;第四档是大学生档,个人缴费180元、财政补助240元。同时,这四档的个人缴费都已经包括了长期护理保险的30元个人缴费。这意味着,一次参保缴费就可以同时享受到基本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两重保障。

在原有保障基础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4000元提高至5000元。逐步缩小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之间的待遇差距,进一步减轻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就医负担。

此外,今年进一步放宽非宁波户籍新生儿参保条件,对于不满6个月的非宁波户籍新生儿,只要父母一方已参加我市基本医保,而且待遇正常,就可以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中任何一方的有效居住证,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医保。

今年的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期从今天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市民可以通过“浙理办”APP线上办理,或前往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及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也就在当天,新一年度的“天一甬宁保”也正式上线。

2024年度“天一甬宁保”产品进行了“一增、一扩、一优、一降”的四方面迭代优化,更加突出补充性、普惠性和可及性。

“一增”是指增加了保障责任。从保障医保外费用,调整为医保内外费用都保障。在原有保障基础上,2024年度起,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也纳入保障范围,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病医疗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6000元的部分,再由“天一甬宁保”进行二次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一扩”是指扩大了特药保障。把特药保障就医购药地从仅限宁波市,扩大到浙江全省和上海市。对恶性肿瘤处方外配自费药品和特定罕见病的就医购药地要求进行了放宽,宁波参保人在省内其他地区和上海购买这些类别的药品,也可以按照费用30%的比例计入理算金额。

“一优”是指优化了赔付结构,新年度的“天一甬宁保”不再区分既往症和非既往症,把6000至2万区间的报销比例从10%和20%统一提高到30%,对部分单价较高的项目设定最高赔付额等优化措施,提高赔付概率,进一步增强了参保人的获得感。

“一降”是指适度降低了未成年人和学生的缴费标准。根据未成年人和学生患重大疾病概率相对较低的实际,今年未成年人和学生的缴费标准进一步降低至50元,成年人保持缴费100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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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5

标签:宁波   医保   年度   特药   范围内   新生儿   负担   居民   费用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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