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九举措: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优化商住用地定价机制

10月7日,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九条举措,事关开封房地产市场发展。

一、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企业申请分期缴纳的,第一期 30 天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部分最长不超过一年,需出具承诺书,分期缴纳部分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二、科学确定地价

进一步优化商住用地的定价机制,科学划分区域,调整区域价格,特殊地块儿“一事一议”,定价原则更加科学。

三、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企业可持土地出让合同和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票据等证明材料,容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合理确定公建设施计容面积

对于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配建的幼儿园、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公共管理用房等公建设施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不计入项目容积率计算范围。

五、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

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提前预审,对于划拨类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批后,即可对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辅导;对于出让类项目,在取得出让合同后即可对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辅导;关切企业和市场诉求,及时优化调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六、豁免办证

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施工用房,围墙,豁免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推动规划土地分期核实

对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项目,可分期开展土地规划核实。

八、为企业不动产抵押融资提供便利

实行企业不动产抵押登记“立等可取,即来即办”,减少企业转贷过桥资金。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在建筑物已超过正负零但未领取(预)售许可证的,允许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办理抵押登记。

九、实行帮办、代办全程服务

在用地规划许可、不动产权证和工程规划许可等事项办理中,实行“一企一专班”和“代办、帮办、协办”全程跟踪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贴心的服务,变“你来办”为“帮您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来源:开封日报掌上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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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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