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姐帮帮帮丨小区垃圾投放大调查(一)垃圾站改造不需要经业主同意?律师:不合法!

视频加载中...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梁原 视频 余毓华

最近,长沙市开福区沙河城小区四期的业主们很烦恼,原本是地埋式的垃圾站,突然要改建为房屋式垃圾中转站。

对此,物业称不需要经业主同意。究竟怎么回事?记者来到实地调查。

深业沙河城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街道高岭社区,小区四期一区自2021年12月首次交付起,生活垃圾站即投入使用。记者来到现场,看到紧邻小区篮球场的一片地被架设了大面积围挡,里面正是正在改造的垃圾站,因垃圾站紧邻小区住宅楼和活动中心,业主们担心,本就时常因异味扰民的垃圾站,在改造后会对他们带来更大的影响。

深业沙河城四期一区的业主黄先生说:“现在我们业主统一的意见就是,这个生活垃圾臭味很大。垃圾放在这里北风一吹,臭得要死。”

罗先生补充道:“垃圾站离住宅楼很近,一边是个球场,旁边就是购物中心。”

据业主提供的小区平面规划图显示,四期一区3栋北面有一处面积4米*4米的地埋式垃圾站,此次被改造的正是该垃圾站。

垃圾站改造之前,业主是否知情呢?

业主黄先生表示:物业就给我们说这里规划有,而且钱也不动用,不动用我们的维修基金,就是开发商来出钱搞。”

垃圾站已投入使用,是小区重要配套设施,与业主利益息息相关,从地埋式改建成房屋式垃圾站为何不需要业主同意?这一点让小区业主无法理解。

他们质疑垃圾站改造是否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物业擅自开工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或违建。

深业沙河城四期物业经理易先生向记者解释道:“根据城乡住建部和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这两份文件,他要求我们改成那种钩臂式的,我们就根据这个要求去改。我们也跟住建这边,进行咨询,第一个因为我们不动用维修基金,我们是从开发这边申请的经费,所以不动用维修基金的情况下,我们是不需要表决的;第二我们是在原址原建,两个条件都满足不需要表决。”

针对物业的说法,记者咨询了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只负责垃圾站改造过程中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审批事项,如果垃圾站改造不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则不需要到住建局审批,至于改造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审批事项职能并未在该局。

根据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改造地埋式垃圾站的通知》,和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垃圾收集运输车进入洪山园区相关工作的通知》,物业公司就可以不经业主同意,直接将地埋式垃圾站改造成房屋式垃圾站吗?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小青: “肯定是不可以的,通知它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也不是规范性的文件。所以依据一个通知,就确定垃圾站的改造不需要经过审批就直接改造,这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沙河城四期垃圾站的扩建,涉及到物业公用部分和设施的使用,且对于全体业主的居住环境,是有重大影响的。虽然在改建的过程中没有动用到维修基金,但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也应该遵循全体业主的意见。由业主共同决定。”

垃圾站等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邻避效应明显,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公众参与不能走过场,该公示的按照相关程序严格公示,并认真吸纳研判公众合理建议,该解释时要进行必要的解释,以便工作更加顺利推进。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20

标签:建设局   沙河   长沙市   业主   垃圾   小区   城乡   物业   记者   律师   通知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