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记忆-“对资改造”决策是如何出台的1

黄铸

我从1957年到1964年担任李维汉同志的秘书。在此之前,我于1948年到西柏坡进入中央统战部工作。1950年我到西安调查工商联问题,回京后写了一个调查报告,提出利用工商联对私营工商业发挥列宁所说的统计和监督作用,受到李维汉同志的重视。其后我多次协助李维汉同志工作。如跟随他进行工商联问题的调查研究,并参加起草中央关于工商联问题的指示、工商联组织通则及其说明。我还多次参加李维汉同志对其他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文件起草。其中1953年到上海等地进行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的调查,给我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这次调查对中央“对资改造”决策的出台起了决定性作用。也可以说,是李维汉同志对党的历史的一大贡献。

1953年4—5月间,李维汉同志带领调查组赴上海等地调查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调查组的成员有中央统战部工商处副处长郑新如、李维汉的秘书李逸云、国家计划委员会私营企业处处长勇龙桂等同志,我也是调查组成员之一。

当时,国内的形势是,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关于这一点,毛主席在1952年6月对中央统战部报送的《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稿中批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五反”运动已经胜利结束,党中央正在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但当时调查组对中央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之事尚不了解,所以李维汉同志在出发前向我们提出调查任务时,只说,这次是去研究“三反”、“五反”后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工作如何做。

4月中旬,调查组到达武汉,在武汉待了半个月,听取了武汉市各有关部门对武汉私营工商业问题的汇报,并同中南局和市委负责同志进行了一次座谈。在汇报和座谈中,大家对武汉私营工商业提出了一些问题、意见和建议,希望李维汉同志反映给中央。

为此,李维汉同志于4月28日给毛主席写了《武汉私营工商业中的若干问题》的报告,报告是由我起草的。报告指出,武汉私营工商业的基本情况,用王任重同志的话说,是“内忧外患”,内有劳资之间和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外有公私之间和先进落后之间的矛盾。在目前淡季来临的影响下,各种矛盾汇合起来,又形成劳资之间、公私之间、工人与政府之间等各方面关系紧张的局面,并集中表现在失业增加上。报告还反映了武汉的同志对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劳动就业以及党对私营工商业的统一领导等问题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当时武汉登记失业和求职的约8万人,估计今后还会不断增加。王任重同志和李雪峰同志都认为,如何使失业工人不出问题,是一个难题。他们指出,劳动就业登记和统一调配,行之过早,范围过宽,限制太死。失业现象是客观存在,原非登记之过,但登记之后,他们就取得合法权利向政府要饭吃。登记的范围过宽,把应属社会救济范围以及一些家庭妇女也登记进来,扩大了失业队伍。再加上统一调配过死,使登记和调配成为谋生的唯一出路,原来可以自己找到出路的,都转向政府要求工作。

他们还指出,武汉不适当地把季节工和临时工变成固定工人,一方面胀死小企业,另一方面使这些人在乡下失去分地的机会。应改变这种做法,允许季节工和临时工存在。不过,报告虽然涉及加工订货和公私合营的一些具体问题,但还未能从原则上提出和把握国家资本主义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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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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