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曾经提出的三个问题:不是问题的问题

#时事热点头条说#


  厉以宁先生已经离世了。

  我愿意多给这位前辈一些尊重。他的名字与中国的改革开放紧紧地绑定了,在那个激荡人心的时代,总感觉厉老推动了什么,又感觉有太多太多的未尽人意。

  就说股市。

  中国A股市场是二亿股民的痛点,很多人赔了钱骂厉以宁,因为他起草了《证券法》,这当然是非理主义的表达;作为一名学者,没什么权限,也不是直接的管理者,厉先生担不起这么大的恶名。

  中国股市最大的问题不是《证券法》,一个以融资为价值取向的市场,又叠加上了T+1与涨跌板的组合交易模式,决定了大资金主导的投机,远比价值投资更具诱惑力。因此,它不会是一个有效的投资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以及官方方式,又助长了根深蒂固的腐败;中国的A股没有做空机制,也就不存在股评家每天扯来扯去的“趋势”,它只能是一个不断重复着K线震荡属性的太极轮回,也就是来回割韭菜的走势模式。

  因为单向的上涨获利必须消化掉,不砸你个谈股色变,也难以获利,诚如缠师所言:跌是爹。老胡不算贪婪,因而也不用太恐惧,继续玩他的无限加仓大法。


  厉老真正得罪的不是股民,而是下岗工人。

  我的一位老朋友愤怒了一辈子。

  那时国企改制,以极低的代价将以数千万计的工人抛向了社会;年青人尚可去弄潮,老职工又不到退休年龄的,难免要经历一场人生磨难;并且政策有很多“剪不断,理还乱”的具体纠葛,我那位朋友因手续上的种种原因,一直拿不到补发的工资,整整折磨了大半辈子,直到去年才正式解决了。我跟他谈厉老,简直是找死。

  其实,下岗待遇以及方式,厉老后来谈起来,也非常纠结,表示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这没有用,因为他的名字已经与国企改制紧紧连在一起了。

  对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推动,厉老是奔流的江水上翻飞的浪花,浪花很夺目,而江水却有它自身的归程。就经济改革的市场化历程而言,我们如黄河的九道湾,曲折前行,时至今日,已经越发地看不清方向了。

  厉老也有自己反思,他认为改革并不彻底,至少还有三个最基本的问题没有解决。


  第一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要进一步明确产权保护。

  这是一个没有问题的大问题,因为中国的宪法已经很明确:“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法都有了,不能说没有明确产权保护,它还算是问题吗。

  这就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它的确是一个问题,问题不在于有没有产权保护,而是行政权是否是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如果行政权不受法治的约束,甚至可以重新定义法,那厉先生提出的问题就太肤浅了。

  中国需要做的不是增加产权保护的条款,而是回到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再平衡。

  人们常会争议,美国不也一样有干预吗?哪有绝对意义上的市场经济?

  这是知识点的问题,同样有行政干预,一种要述诸市场化行为,另一种是非市场化行为,这完全是两回事。非市场化行为是超越法治的,是所有制的属性,其它国家没这种问题。

  以教培为例,是不是应该取消教培是一回事,以什么方式取消是另一回事。教培是工商颁发的执照,拥有合法的经营权,没有违规触法,它也不存在对市场经济有什么破坏力,如果说什么问题,根本上是要弱化教育的私权。这是制度安全性的定位,不是市场经济本身的问题,于是,一纸文件,一夜之间,灰飞烟灭,这就是非市场化行为。

  这不是一个错对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应该不应该的问题,这就是厉老提出来的问题。

  教培可以取消,在处理过程中,要符合法治精神,要向投资者解释清楚,合法的经营为什么要取消?损失谁来担?又是谁有这种权力取消,是人大提案通过并制订妥善处理的细则,还是行政口一道命令强制执行?这个差异,对旁观者来说,可能无感,对投资人来说却是一道霹雳。这意味着,在投资人的心理感受上,会有一种不确定:任何合法的行业,行政管理者都可以重新定义你的合法性,那么,宪法中:“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否还具有公信力?今天允许你发展壮大了,以后呢?会不会如卢麒元所暗示的,如果你的发展跨越了“边际”,不是犯罪,也要遭天谴,这个“边际”又是谁来定义?这当然是个问题,这种问题都没解决,还谈什么进一步明确产权保护? 

  这不是经济的问题,甚至也不是立法的问题。

  最近主流媒体强调不能搞三权分立,那么,政策对市场规则的干预,就唯有靠执行人的智慧了。因为,法不独立,没有任何机制能约束有形之手的雷霆一击。


  第二个问题

  第二个没有解决的问题是妥善处理民营经济产权的纠纷。

  这可以说是上一个问题的伸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公有经济,还是私有经济,法院的朋友甚至会告诉我们说,地方的官司也可以打呀?

  与上面问题一样,产权纠纷在中国也是超越的,它不能用法律完全解释,甚至也不完全是一个经济问题。


  比如,一些项目的拖欠款,国企往往是政府的代执行机构,它没钱,你起诉它也没用,钱是地方拖欠的。同样的经济问题,同样的拖欠款,民营不太可能与国营执行同一个规则。

  房地产就是典型的例子。

  城投负债可以展期,这是经济行为,也是政治行为;民企不但没有可能展期,而且部分土地将被无条件地收回,而当初支付的巨大的土地出让金已经被当地财政花光了。

  单纯用经济学原理去解释,永远也弄不懂中国经济。




  第三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鼓励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这句话的定位本身就是一个隐语,充满了求生欲。这精神怎么保护?张维迎也说,中国经济未来的突围唯有创新,而创新要靠企业家精神,这只是一种语境,实际的潜台词是在要求取消对民营企业家的歧视性批判。

  用老胡的话来说,不要给企业家贴上“资本家”的敌对性的标签。老百姓宣泄一下贫穷,大骂资本家没问题,然而,管理者的意识形态中不能将企业家置于对立的、管控的、反复敲打的一方。

  当企业家精神也需要保护时,那就是不保护不保护的问题,而是我们从根本上,无论是理论的角度同,还是政治的角度,都没有给予私有经营一个“自己人”的体制上的定位,它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自己人?是统战的对象,还是经济的中坚,而网络上的情绪,几乎是一边倒,私人经济就是剥削与压迫,这不是阶级斗争吗,那还谈什么信心,谈什么企业家精神?

  再折腾几个轮回,什么家的精神也精神不了了。


  现实中,厉老的这一条能解决吗?

  这是植根于我们百年文化意识中的东西,我们文化意识中一向有奸商的概念,哪有什么企业家精神?对大多数人来说,企业家精神就是听话的精神,把利润拿出来捐款、与大家共享的精神。

  没有对理论的清道,资本家这个封印永远也去不掉,民营经济没有所有制意义上的定位,行政权不能在法的框架内发挥调节作用,基本理论还是二百年前的,所有这些ABC的问题没有解决,厉老问题就成了不是问题的问题。

  所以,厉老提出的三个问题,是提了三个寂寞,我的文章也只是写了一个寂寞。

  简简单单的三个问题,我们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也没有能真正解决,且路漫漫以修远兮,如黄河的九道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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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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