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性事件!袭警老太被击身亡:敢于执法才是对守法者最大的保护

“六七十岁的老太太能打过年轻力壮的警察吗?

一个老太太能危及到警察的生命安全吗?

七十岁的老太婆了,除了开枪,难道没有别的方法可以控制吗?

开枪可以,为何没有先鸣枪示警,为何枪击要害处?

老太肯定有错,但罪不至死......”

这是近日重庆万州老太挥刀袭警被民警击伤致死事件后,不少民众在网上的留言。在重庆警方平安万州发布警情通报后,很多人支持警察的合理执法,但也有不少人认为民警防卫过当,执法不妥,尤其是对于一个7旬老人。为何网上的舆论如此的两极分化呢?


事件的起因是9月10日凌晨万州区警方接到一女子陈某的报警电话,称其在家中被醉酒的前夫李某殴打(两人19年离婚,但仍同居至今),并被追打至室外。民警遂找到被打女子将其护送回家并进行调解。

但调解中女子前夫李某情绪激动继续对其打骂,民警劝阻过程中李某又对警察辱骂推打。于是民警对其进行约束控制。这时李某母亲万某赶来阻止民警,未果后就躺在地上撒泼打混,自称身体不适。

警方便通知120前来处置,但医生到场后万某拒不配合检查,随后起身到厨房拿起菜刀挥舞袭警。民警对万某警告无效后使用枪支将其击伤,但万某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单从警情通报上来看,警方的处置没有问题。《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第10款: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或来不及警告的可以直接射击。万某在与民警的对峙中暴力阻碍执法,危及民警生命安全,警告无效三个条件都符合其行为描述。


但为何网络上有这么多不同的声音呢?我想“69岁的老太太”这个身份误导了大家,左右了很多人的情感。在我国长久形成的观念中,69岁老人肯定是归于老弱病残这一类的,走路微微颤颤,行动迟缓,弱不禁风是我们的固有印象,似乎对人的伤害也不可能有多大。但关键的一点是这样的老人暴力阻碍执法,当她进入厨房拿起菜刀再冲出来对民警挥舞时,她已经从一个69岁的老人变成了一个手持凶器的刑事罪犯,性质完全变了。

再说民警的执法是否过当。且不说现在六七十岁的人是否有力气挥刀砍人,刀砍在要害是否也可能受伤或者重伤,她当然可能打不过几个身强力壮的警察,但警察的职责是什么?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当然也包括自身的安全,难道非要试一试一个70岁老人砍在身上的刀是否致命,再来判定后续如何应对?当对面的人变成手握凶器挥舞砍人的罪犯时,民警的第一反应一定是立即制止,他们不是老百姓,他们不能跑。

还有很多网友质疑民警除了开枪就没有别的办法,而且需要鸣枪示警,不打要害等等。我们可以稍稍推理一下整个事件的进程。民警出警本来就是冲着家庭纠纷这样的民事案件去调解的,况且在空间狭小的室内,也不可能带上防暴叉这类的警用工具(佩枪是有要求的),而且在空间封闭人员众多的环境下,也不可能朝天鸣枪,我们可以想象当万老太拿刀冲出厨房时,民警一定是第一时间拔枪警告,但警告无效,菜刀已经开始挥舞了。民警还有什么选择,难道把枪放下再找合适的工具吗?

至于枪击要害致死,我想在那样的危急关头,没有人还有时间去瞄准左腿还是右腿。顺便说一句,任何国家执法部门的枪械训练都是第一时间打击犯罪份子的最大暴露部位,以提高命中率,造成伤害从而遏制对方进一步行动。人体的最大暴露部位不是四肢,不是头,而是躯干。


坦白地说,中国警察的心理安全感是要大于美国的,因为国家机构的执法部门所掌握的“暴力手段”是理应要高于普通民众的。你赤手空拳,我有警棍盾牌;你有棍棒刀具,我有枪。所以为什么我们常常看到美国警察“清空弹夹”,因为在美国,普通民众和警察的武器是一个级别,如果你愿意多花钱,甚至可以优于警属装备。

但也正是因为我国警民“暴力手段”的差距,让民警对使用枪支慎之又慎,能调解的尽量用嘴,能控制的绝不动枪。久而久之,这样以调解为主,和贵至上的宽松执法环境就被一些人钻了空子。高铁霸座辱骂乘警的,恶意别车高喊我有钱赔得起的,倚老卖老强行被让座的,广场舞扰民滋事撒泼打混的,他们有恃无恐。特别是以年龄、性别为保护罩肆无忌惮损害他人权利,甚至大打出手伤害他人的。

就这样,管理人员或者执法机构威信渐失,“不作为”、“和稀泥”的指责不绝于耳。他们并不是没有手段和权利,而是怕被“弱势群体”指责为“暴力执法”,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啊。

于是,才有了这起事件中李某将前妻陈某从屋内殴打到大街,才有了即便民警上门还继续打骂陈某,甚至对劝阻民警辱骂推打,才有了万某对儿子的恶行视而不见,反而提刀砍向民警。这对母子和上面那些钻空子的人一样,最大的底气可以总结为一句话:警察又怎么样,他敢开枪吗?

但这一次,警察开枪了,这一枪震惊了在场所有人,甚至包括被保护的陈某和情急之下的民警,也震惊了长期被默认但有些畸形的法制环境和身处其中随波逐流的我们。唯一没有震惊的是那支枪,因为这才是它存在的意义和正确的用途。

中国有千年的文化传承,也有与之相伴的人情道德。扶助弱小,尊老爱幼依然是我们不能摒弃的人性本源,也是我们有别于西方世界弥足珍贵的民族情感,但无论是弱者还是老人,无论是女性还是小孩,让我们爱护和尊重的前提一定是守法有德。

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只有敢于执法才能打消部分人违法败德的冲动,只有敢于执法才是对守法者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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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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