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遥古城一“警察工作日醉酒侮辱客栈女前台”一事冲上新闻热搜。
客栈工作人员不认可处理结果,实名举报涉事警察,并将相关视频上传至网络。
随后很快引起网友热议。最终,涉事警察被行政拘留5日并辞退,大快人心。
平遥古城是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自西周宣王时期建城至今,已有2700多年历史,长居旅游景点热榜。
但近日,优美古老的平遥却因一则负面新闻上了热搜。
7月27日,一警察在休假期间醉酒骚扰客栈工作人员,面对执法人员态度嚣张。
相关视频上传网络后,热度迅速攀升,造成了极为不好的社会影响,客栈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也被严重影响。
涉事民警梁独文是当地平遥古城旅游大队工作人员。
7月27日工作日,警察梁独文找到战友渠某,在平遥古城喝酒吃饭。
下午18点多,已经醉酒的梁独文和战友渠某,摇摇晃晃来到了一家客栈。
客栈前台工作人员李女士上前礼貌迎接两位顾客,询问梁独文和战友渠某需要什么帮助。
没想到,梁独文却提出自己需要“特殊服务”。
前台李女士虽然年轻但是工作经验丰富,知道应对这种醉酒、无良顾客最好的方式就是避免发生冲突。
李女士和同事们也不愿意将事情闹大,坚持克制、礼貌地向闹事顾客解释。
然而,梁独文却越发来劲。
前台李女士和同事多次向梁独文和其战友解释,并告知对方客栈已经报警,但两个醉汉不以为意,嘻嘻哈哈、勾肩搭背的离开了客栈。
本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但10分钟之后,两个醉汉又摇摇晃晃的回到了客栈。
此时的梁独文一定没想到,事态即将升级,自己将失去工作并迎接法律的制裁。
梁独文直接告知前台李女士自己是平遥古城派出所的,再次要求客栈提供“特殊服务”。
遭到拒绝后,梁独文和其战友渠某辱骂李女士了近20分钟,但李女士并未还口。
李女士和其同事十分克制,并未与醉酒者发生口角,坚持等待警方到场处理。
梁独文与战友没有互相阻止彼此的不良言行,两人反而越发来劲,见李女士不理会自己的辱骂与侮辱,便开始上手。
梁独文不仅向多次李女士吐口水,还强行亲吻李女士。
李女士这才拿出手机录制视频留作证据。
双方的争吵,从客栈前台转到了客栈外。梁独文为了向李女士吐口水,甚至将对方逼到了墙角。
双方争执不休,引得游客们纷纷围观,破坏了舒适的旅游环境及治安环境。
之后,警方赶到现场,将梁独文和其战友渠某带到了派出所。
被带到派出所的梁独文毫无悔过之意,竟然打电话“摇人”,叫来了自己的朋友来撑腰。
梁独文面对警察和摄像头,仍然气焰嚣张,翘着二郎腿儿、拍着啤酒肚,毫不认为自己会受到什么惩罚。
梁独文的言行既是对法律的蔑视,也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轻视。
他把自己警察的身份当作“免罪金牌”。
李女士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
李女士认为不应仅对梁独文进行处罚,梁独文两位朋友的言行也对李女士造成了伤害。
警方应对这两名人员同样进行处罚。李女士认为自己并未得到公正、公正的对待。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当事人李女士手持身份证录制实名举报视频并发布至网络。
该事件引发了网友们广泛讨论。
网友们认为梁独文作为执法者,不严于律己、守护住法律与道德的底线,反而酒后失德、侮辱、强吻客栈工作人员,其行为有损于警察在群众心中的正义形象。
而且梁独文被带到派出所后,明明因其违法乱纪给单位领导同事带来了麻烦。
梁独文却丝毫没有愧疚之意,反而其不断强调自己当地警察的身份,企图用此获得特殊待遇的行为更是严重破坏社会的公平公正。
8月17日,平遥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平遥县公安局已于8月10日对梁独文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根据相关规定辞退。
且因梁独文是公安内部人员,故平遥县公安局主动提请上级公安督察部门介入监督。
平遥县古城旅游警察大队相关责任人员,因队伍管理不到位被问责处理。
平遥县公安局对此次事件的回应非常及时,且明确告知该过程有上级部门监督、监管,还了李女士和群众一个公平公正。
被辞退的梁独文悔恨不已,面容憔悴,仿佛苍老了十岁。
不知是为了挽回工作机会、免于遭受网络暴力,还是真心悔过,梁独文收起自己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的态度,多次登门向李女士赔礼道歉,希望获得对方的原谅。
但李女士在此事中受伤严重,均不接受其道歉。
结果梁独文转头就在社交媒体上为自己喊冤,说李女士将公布的录像视频恶意剪辑、恶意配音。
自己虽然存在一定过错,但并没有李女士讲得那样严重。
但网友们并不相信梁独文。
其实事发后,李女士害怕自己被打击报复,也担心影响客栈生意,就一直在家休息,没有上班。
我们可想而知,梁独文的行为对李女士的身心已经造成很大的伤害,并且影响到了其正常的工作生活。
我们可以推测,梁独文在当地可能有一定势力,而且其也有可能做过类似欺行霸市的事情。
也不知当初和他一起醉酒闹事的战友,两人现在是否仍然友情深厚。
群众已不在意梁独文是否真心悔过,他已经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了惨痛代价。
同时,我们也希望李女士尽快走出阴霾,回到其热爱的工作岗位上。
面对伤害与侵害,我们应当像李女士一样勇敢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在人民群众的心中,人民警察一直都是人民群众的守护者。
我们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身份的特殊性谋取私利、亵渎职业,损害警察在人们新中国的形象、破坏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页面更新: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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