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中学向学生收100元教室空调费 当地发改局:已责令清退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学生家长杨先生(化名)吐槽称,“交完学费还要交这费那费”,此消息引发关注。

杨先生晒出的班级微信群消息显示,老师发布的群公告提到,开学班主任代收费情况如下:作业本15元,期刊60元,通校生(走读、不住校)教室空调费100元,课后服务费750元。合计:住校生825元,通校生925元。不少家长看后质疑:怎么还收教室空调费?

学校要求通校生交100元教室空调费。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相关群消息显示,该校为衡阳一中云集校区北斗星中学。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联系上该校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证实,确有向学生收取100元的教室空调费。

随后,该校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为改善教学条件,教室安装有空调,使用维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费用;学校目前又处在从民办到公办的过渡期,经费紧张,所以尝试暂时向学生收取每学期100元的教室空调费,等待期末时可以多退少补。如果家长有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向学校进行沟通和反馈。

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衡南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学校收取相应费用需要向发改部门报备,具体可以问一下当地发改局。

对此,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学生是在学校住宿,使用电器产生电费,那么收取电费是应该的,也是有依据的。但是,收取教室空调费没有依据。经了解,目前已经责令校方取消该项收费,并清退相关费用。

上游新闻记者 朱婷 实习生 陈传航 文一

编辑:朱亮

责编:王蓉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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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9

标签:衡南县   衡阳市   住校生   教室   空调   报备   学生   新闻记者   湖南   电费   工作人员   费用   家长   记者   消息   中学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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