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重磅新规将实施,明确养老金待遇核算时限,对你有啥影响?

社保重磅新规将实施,明确养老金待遇核算时限,看看对你有啥影响?

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新规将从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保经办有了明确规定,涉及到社保登记和关系转移,待遇核算和支付以及社保经办监督等等,及时了解下。

一、社保待遇核算和支付有明确时限要求

在养老金领取方面,新规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后。社保经办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开始,在20个工作日内就办理完毕。比如个人在月初申请,那么社保部门在月底应该就办理完成,从次月开始为个人发放养老金待遇。

这样就可以避免退休后几个月还没有领取到养老金的情况,让个人及时享受退休待遇。

而在医保方面,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应该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药店等直接结算。如果是手动报销的,也应该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此外,失业金方面,也应在个人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当然,个人如果丧失了社保待遇资格,比如说退休人员去世,那么家属也应该及时告知社保部门,时间在20个工作日内。家属不能隐瞒不报,否则不仅要追回多领取的待遇,严重的还会面临处罚。

再比如有的人同时享受来两份养老金,也需要退还多领取的待遇,不过新规中也提到,如果个人难以一次性退回,可以分期退回,也可以从以后领取的待遇中抵扣。

因此大家不能心存侥幸,我们注意到新规中也提到了这一点,要明确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对于个人的相关违规行为,社保部门会进行记录。如果一旦进入到失信名单,对于个人生活也会带来负面影响。

二、社保经办过程中,个人认为不合理、侵害到个人利益的,可以申请复议

经常看到一些网友提到自己的养老金是不是计算错了,待遇为什么比其他人少等问题,如果个人确实觉得在待遇核算中存在问题的,按照新规,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新规中也提到对于违规行为,个人也可以进行举报。此前人社部门就已经发布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最高还可以奖励10万元。

其实,大家也看到了,社保方面的政策也在不断完善,比如说持续进行的养老金严查、加快推进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等,都是在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

综上所述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将从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社保待遇核算等时限有了明确规定,比如个人办理养老金领取申请,社保部门需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这样可以保障参保者及时享受到待遇。此外,个人在领取待遇中需要注意合法合规,否则不仅面临待遇追回,严重的还有可能受到处罚,比如纳入到失信名单,等等。详细的条例内容,不在这里一一介绍了,大家可以对照原文多多了解。同时也建议大家也及时转告给身边亲友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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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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