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小伙约45岁大妈开房,结果酿成悲剧,大妈:这是一辈子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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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正处于一个互联网时代,世界被互联网联系到一起,所有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与其他人交流。这是人类技术的进步,本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可是它却被不法分子利用。


本文的主人公被不法分子敲诈勒索,她在网络平台上结识了一个网友,并展开了甜蜜网恋,线下见面一切看起来那么正常。可是谁知等待着她的却是一个天大的陷阱。





一、案情回顾



居住在杭州的张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丈夫经营的生意收入可观,只不过需要经常出差,儿子也被外省大学录取,生活幸福美满。



在外人眼中,看上去没有烦恼,这无疑是人生赢家。


但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外人无法体会张女士的真实感受。由于丈夫繁忙的工作,张女士经常独守空房,加上没有家庭琐事的烦恼,这样的日子使她倍感孤独。



当丈夫有机会回家时,他也常常因为疲惫而不愿意过多的交谈,这使得他们的婚姻失去了往日的热情,张女士感到非常失望。





某一天,张女士的好友向她推荐了一款交友软件。好友了解她的情况,鼓励她可以试一试与网友聊天来排解内心的孤独。起初张女士是拒绝的,她知道这样的行为意味着什么,万一发生了点什么,她无颜面对家人。



但是在经历一个又一个寂寞的夜晚折磨之后,张女士改变了想法,她决定尝试一下网络聊天。





她运气很好,在刚接触软件后便遇到了一位知己。这便是事件的另一位主人公,董某。



董某对张女士十分的热情,时不时的对张女士嘘寒问暖,并且不断地给张女士说甜言蜜语。张女士沉寂多年的心又重新活跃了起来,她在董某身上感受到了恋人般的关爱,两人从刚开始的拘谨到无话不谈,感情迅速升温。





感情到位了,两人打算约着见一面,于是董某便来到了张女士所在的城市。他们约在了宾馆,张女士满心欢喜地前去赴约,独处的环境给二人创造了发生亲密关系的机会。



张女士久违地感受到了心理和生理上的满足,回到家后还在回味与董某的一点一滴,俨然沉浸在谈恋爱的甜蜜之中。可当她满心期待与董某下一次见面的时候,一头冷水浇了下来。





在张女士盼星星盼月亮的时候,收到了来自董某的消息。消息正是二人发生关系的视频还有自己各种角度的照片,董某要求王女士支付10万元,否则就将视频发到网上去。



看到消息的她顿时手脚冰冷,几近崩溃,她想不通为什么这个她全身心相信、信赖的男人要这样做?这段时间的相处都是他布置的陷阱吗?



张女士的猜想没错。董某没读过什么书,脑子也不好使,唯一有用的就是他的外表,他利用着这副皮囊去当小白脸,套那些富婆的钱。与张女士下载软件的目的不同,董某一开始注册账号就是为了寻找富婆骗取钱财。





很快他便把目标定在了张女士身上,在他的糖衣炮弹下,张女士卸下了防备心,把自己的情况全部告诉了他。知道她是婚内寂寞,董某开始更加努力地攻略她。



每天一日三餐都要给张女士嘘寒问暖,只要有空董某就会去找张女士聊天,那架势简直是想让自己占据了张女士的整个生活。得知张女士晚上没吃饭时,董某还会主动花大价钱替张女士点外卖,贴心告诉张女士不要伤了自己的身子。





于是两人的关系突飞猛进,到了约定见面的日子,董某开始了他的计划。他趁着张女士不注意,记录下了他们发生关系的全过程。计划达到的董某很是激动,又将有一笔巨款向他飞来。



张女士害怕视频和照片流传出去,要是被家人和亲戚朋友看到了,她这辈子就完了。无奈之下,张女士向董某转了10万元,同时要求董某删除视频和照片。





张女士提心吊胆的过了一个月,在她以为事情已经结束后,董某的消息又发了过来。这次又以同样的要求威胁张女士,要求她转20万,警告她要是不想被其他人知道就快点乖乖转钱。



这个时候张女士知道了,自己这是被敲诈了。即使现在转过去了,董某之后也会一直威胁她,钱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多,长此以往迟早有一天她无法再承受高额的勒索费。张女士顾不了面子了,走投无路的她只能报警。





向警察说明过程时,张女士潸然泪下,又悔又恨,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讲述了自己被骗的过程。在警方深入了解案情后,通过网络信息技术迅速抓获了对张女士进行敲诈勒索的罪犯董某。



不过虽然董某被抓了,张女士身上的伤害却仍然没办法避免。张女士的事儿被闹得沸沸扬扬,张女士的丈夫也因此和张女士吵架闹离婚。


祸不单行啊。




二、以案释法



1、董某触犯了哪些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如果非法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或者非法地监视他人,从而侵犯他人的个人隐私,构成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罪。



在这个事件中,董某拍摄了张大妈的不雅照片和二人发生关系的视频,构成违法行为。尽管视频也有董某本人出镜,由于性质定性为偷拍,董某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任何人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非法敲诈公民的财物,用以非法占有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在其第二次进行要挟时,张某自知这样下去就是个无底洞,于是选择报警。最后被浙江金华的警方逮捕归案。


也就是说,董某在本案中向张某总共敲诈勒索了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综上所述,在本案中,董某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且数额巨大,其也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2、张女士是否构成犯罪?



在我国,目前没有相关的法条来定出轨是有罪的。但根据《婚姻法》中第32条法条对离婚诉讼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出轨,当行为人的法定配偶提出离婚时,如果调解无效,准予强制离婚。




婚外情行为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过此种行为无疑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即张女士并没有在婚姻生活中遵守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婚姻义务,反而与别人产生出轨行为,从而导致婚姻关系走向灭亡。



而根据我国法律对于婚姻关系中过错方的规定,无过错的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而过错方则在分割财产中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虽说张女士的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但是因为其这种行为是非常不道德的,也违背了“夫妻”的初衷。在这种情况下,张女士的丈夫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离婚。



三、总结



在本案中,董某非法获取他人隐私,令人不齿。张女士虽然是受害者,但也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董某的婚外情有爱情的幌子,实为不道德。



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在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情况下,遇到问题应当两个人坐下来谈一谈,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





虽然出轨并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与人在婚姻关系外热恋也并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



但如果任何事情我们都只以法律法规作为评判对错的标准,而忽视道德在其中发挥的作用,那么人们只是被动地被教化而非主动向好,这绝非社会主义所提倡的美好社会。我们都应该以道德标准要求自己,对婚姻关系中的对方报以温柔与耐心。





世界处处充满诱惑,可如果我们只看到诱惑表面的美好之处,一颗心四处游离,最后也只会忽视掉身边最亲近的人。出轨虽说无罪,但是你能逃过你内心以及道德的谴责吗?婚姻诚可贵,且行且珍惜。



同时警示我们,网络聊天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安全,财物安全。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递过来的橄榄枝。共同维护清洁的网络环境,不传播不雅照片和视频,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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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31

标签:行为人   法条   敲诈勒索   不法分子   婚姻法   案情   不道德   大妈   小伙   阴影   悲剧   丈夫   道德   婚姻   消息   照片   法律   网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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