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女子包养22岁小伙,连续3天发生关系,小伙和女子说自己有病

“他骗了我的钱我不在乎!但他居然把那种病传染给我!你们快救救我啊!”

这天,警察局来了一位情绪激动的女士,据警方进一步了解得知,这位濒临崩溃的女子姓乔。

乔某哭诉着声称自己被一位年轻的男子骗取了几万块钱,但她来警局并不是为了追回。真正令她担心的,是那名男子仅仅在三天之内,就通过性传播的方式将艾滋病传染给了她!

“他是故意把艾滋病传染给我的,你们必须要抓住他!”

事情真的如表面看起来这样简单吗?男子通过何种手段骗取乔某的钱,又为何要将艾滋病传染给乔某?而年仅22岁的男子为何会与45岁的乔某发生关系呢?

谜题一个接着一个,随着警方的剥丝抽茧,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而这个结果又让人哭笑不得……

一、22岁男子缉拿归案,辩解自己没有传染病

由于传播艾滋病的行为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乔某的报警引起警方高度重视,警方立即出动公安力量,很快便将22岁的陈某缉拿归案。

陈某被刑事拘留后,整个人面红耳赤、十分慌张,怎么看都不像是做出传播艾滋病这种危害的人。

果然如警方所想,在后来的讯问环节中,陈某支支吾吾地解释:“我其实根本就没有艾滋病……这一切都是针对乔某的骗局!”警察们更加困惑不解了,一个身心健康的青年男子,为何好端端地要用艾滋病这样的谎言欺骗他人?

陈某低垂着头,心怀愧疚地向警方交代了他与乔某这几个月之间的“爱恨情仇”。

  1. 富婆阿姨乔某与酒吧酒保陈某的奇妙缘分

人们常常说“食色性也”,无论对于男人还是女人来说都是这样。

45岁的乔某是一位小型房地产公司的女老板,虽然经营规模并不是特别大,但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乔某绝对算得上一位不折不扣的“富婆”。

乔某从小家里娇生惯养,再加上年轻貌美、工作能力强,算得上真正的“白富美”。尽管乔某身边有许多追求者,但她富裕的家庭环境加上争强好胜的性格,让她对大多数追求者都不屑一顾。

她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自己的事业上,随着年岁的增长,她一步步晋升。然而,乔某真正体会了什么叫“职场得意,情场失意”,年近40的她,已经过了最好的婚嫁年纪。

焦急的父母赶紧给乔某介绍了几个相亲对象,乔某短暂地接触下来后便迅速与其中一个结了婚。

婚后没多久,正在乔某越来越喜爱自己的丈夫时,她发现丈夫居然出轨!她一下子走向了极端,与丈夫离婚后再也不相信感情,乔某觉得用金钱维系的感情才是最牢靠的。

她开始不断地进出娱乐场所,与许多年轻帅气的男子交往。也就是在这时,她遇到了本案的另一位当事人陈某。

如果说乔某拿的是一帆风顺的人生剧本,那么陈某便称得上历经坎坷。

陈某家境贫寒,没有吃苦耐劳的品格和坚持到底的意志,再加上家里兄弟姊妹众多,根本不受重视。陈某年纪轻轻就辍学进入社会打工。

但在社会上谋一份生计是多么困难。社会竞争如此激烈,陈某没有一技之长,所以很难找到好工作。他只好趁着年轻,在酒吧当一名酒保。但他的收入非常微薄,他看着人们在酒吧里纸醉金迷、挥霍金钱,就开始对稳定的工作和高额的收入有了执念。

乔某经常在陈某工作的酒吧消费,一来二去,两人便因此在酒吧结缘。乔某贪恋陈某的年轻和帅气,便更频繁地进入酒吧,借此机会与陈某聊天交流。长此以往,二人之间的关系开始渐渐变得暧昧。陈某也盯上了乔某这条“大鱼”。

三、乔某与陈某确认了包养关系

在一次次交谈中,乔某发现她和陈某越聊越投机,她也越来越沦陷在暧昧的氛围中。但乔某已经不再相信感情了,于是在某一天晚上,她对陈某说:“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份高薪工作,但相应的,你要和我维持这样的关系。”

最开始陈某听到这样的要求觉得无法接受,他虽然渴求金钱,但却从未想过被别人包养。又过了几天,陈某还是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同意和乔某开展这段包养关系。

乔某一开始并不对陈某有什么要求,陈某只要花言巧语、和颜悦色地对待乔某就能得到一笔费用。这笔费用虽然不是很高,但对陈某来讲可是一笔巨款。陈某越来越觉得自己的选择做对了,自己找到了一条财路。

可钱哪有那么好赚的,在俩人维持了一段时间的包养关系后,乔某突然提出两人之间的关系可以更进一步。

陈某听了这话哪还有不明白的,他为了维持这段关系,继续拿到高额的费用,只好不情不愿地答应了乔某的要求。

但他始终绕不过心里的那道坎儿,乔某虽然有十分富有,在同龄人中也算得上美貌,但毕竟乔某的年纪大了他23岁!对着比自己整整大一个辈的乔某,相处时忍忍也没什么问题,但发生亲密行为,他还是在心里打怵。

于是当天晚上,他强忍着心里的不适与乔某发生了关系。也是这一次相处,让他有了彻底和乔某断绝包养关系的念头。究竟是什么事让一向看重金钱的陈某心生退却呢?

原来乔某虽然在性格方面算不上是一个刁蛮的人,但她在那方面的需求非常大,时间又长花样又多,让陈某觉得实在是无法忍受。在接下来的两天里,他一边和乔某发生关系,一边默默在心里盘算怎样才能彻底离开乔某。

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点子,在第三天晚上两人结束后,他就向酒吧辞了职。

等到第二天,他给乔某发短信声称自己有艾滋病,不想耽误乔某,所以两个人还是不要再维持这段关系了。

陈某觉得这个行为非常巧妙,乔某绝对不会在意这几万块钱,而自己也彻底摆脱了她。

可谁曾想乔某得到消息后越想越怕,害怕自己被陈某染上脏病。她立刻去医院检查,结果却显示她没事。乔某依然不放心,便打电话想让陈某也去做个检查,此时乔某却发现陈某已经将她的所有联系方式拉黑。

这加剧了乔某的恐惧心理,在极度担忧之下,她选择了报警。

至此真相大白,原来一切都是一场乌龙。虽然只是虚惊一场,但陈某的所作所为真的就不用受法律的制裁了吗?

而这一案件也让广大网友想起另一场引起恐慌的欺骗——曾轰动全国的“上海金山市投放虚假炭疽事件”。

2001年10月18日,上海市金山区的肖某将两封装有虚假炭疽杆菌的邮件分别投寄到上海市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介,引起部门恐慌,导致罢工。那么陈某的行为是否也如肖某一样可以定性为“虚假投放危险物质罪”呢?或者陈某的行为构不构成诈骗罪呢?

四、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来探讨陈某的行为构不构成“虚假投放危险物质罪”。

根据刑法规定,“危险物质”可以被解释为具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艾滋病病毒作为传染病病原体的一种,自然可以被定义为危险物质。

从陈某主动给乔某发消息的行为来判断,陈某主观上也属于故意。

但陈某的行为与“上海金华炭疽案”有一个最大的不同,这也是他不触犯刑法的原因: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若要以“投放虚假物质罪”论处,则必须要满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这一构成要件,但陈某的行为只让乔某本人陷入了恐慌情绪,并没有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后果。因此,陈某的行为不构成“虚假投放危险物质罪”

接下来,我们对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进行讨论,陈某利用谎言欺骗了乔某,在二人交往的过程中,陈某总计拿走了乔某几万元人民币。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相关法律解释规定,财物价值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当被判定为“数额巨大”,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诈骗罪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陈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诈骗罪应当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陈某欺骗乔某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骗取她的财务,而是为了和她解除包养关系!这并不触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因此陈某的行为也不构成诈骗罪。

依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虽然陈某的行为很恶劣,违背了公序良俗,但法律并没有对这种行为作出规定。因此,陈某无罪。

五、结语

现代社会节奏越来越快,人们在生活中逐渐失去了耐心,追求“快餐式爱情”、渴望“不付出就有收获的机遇”、甚至有人希望依靠他人养活,将自己活成别人的附属品

但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命运已暗中将一切标上了价码。乔某认为金钱可以得到一切,她不愿努力经营好一段关系,只是给予金钱、更换不同的恋爱对象。最终,这种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脆弱关系让她陷入了深深的恐慌之中

反观陈某,他想寻找人生的“捷径”、想拥有“不努力就有收获”的生活方式。可最终却只落得想结束关系无门的结局,也失去了自己的人格和尊严。两人这种关系,更是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违背一般人对于感情的认知

那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在社会的洪流中抵制诱惑、守住本心?答案是:慢慢来,做一个“笨小孩”。脚踏实地的去奋斗、去创造,心安理得地去得到、去收获。

我们每个平凡的人,只要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诚实的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拒绝投机取巧、远离自作聪明,就能谱写属于自己的不平凡的故事,为美好未来和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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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2

标签:关系   炭疽   诈骗罪   刑法   小伙   艾滋病   恐慌   警方   虚假   物质   金钱   危险   酒吧   男子   女子   年轻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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