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仲恺-孙中山最重要的“钱袋子”

1925年8月20日,国民党左派代表人物廖仲恺被刺。廖仲恺,被誉为“为孙中山管荷包的人”,一直被视为孙中山最忠诚的追随者。辛亥革命之后,廖仲恺先后任广东都督总参议、总统府财政部长兼广东省财政厅厅长。1911年,两广总督张鸣岐潜逃时大放狂言:“革命党即得广东,不得守三日也”,革命党也忧心忡忡:“民国成立后,最要紧最危险者,为财政问题,广东尤甚”。廖仲恺面临困难紊乱的广东财政,连出奇招,在1913年8月解职离开广东时,“库中存有现洋七百余万,另有纸币数百万”,成为“民国以来财政当局所未见之现象”。

廖仲恺

从1903年9月廖仲恺夫妇到日本小石川“下宿屋”(旅馆)拜访孙中山开始,再到1925年孙中山病逝,这22年间,孙中山身边总有廖仲恺的身影。

而不少历史学家认为,廖仲恺真正成为孙中山的左右手,是从1916年护法运动开始。这从廖仲恺致孙中山鲜见的三两电函可见端倪。

“窃仲恺于九月廿四日奉大元帅令开:任命廖仲恺为中华民国军政府财政次长,此令,同日,又奉大元帅令开:财政总长唐绍仪未到任前,以次长廖仲恺暂行代理。”1917年9月25日,廖仲恺以“财政次长代理财政总长”发出就职呈文,自此,他独自担负起筹措经费以支持孙中山进行护法斗争的重任。

其实,廖仲恺代理财政总长前,已经开始“显山露水”了。当时,孙中山在上海动员海军和邀请部分国会议员南下广州参加护法,独愁南下的经费。廖仲恺在沪一面与德国富商哈同等洽谈借款事宜,一面则多次致函南洋革命党人,嘱“速筹款项,以济军用”。

之后,廖仲恺亲自经手以孙中山名义担保“借入现款供护法用者,综计一百三十九万二千七百元”,其中在护法“军政府成立以前,用于海军方面四十万元,苏、沪……粤等处,暨招待国会议员南下旅费等项六十余万元”。这一做法保证了参加护法的海军舰队官兵及议员一百二三十人,能分批南下广州,拥戴孙中山在广东建立中华民国军政府领导的护法基地。

1918年3月20日,代理财政总长廖仲恺上书大元帅:“案奉大元帅第五十四号令,将广东盐税收归军政府,业经呈请委任监收专员前往中国银行,监收盐税。”廖仲恺认为,“盐税收入,每年中有旺淡之分,平均计算,每月收入之数其三分之二,约四十万有奇”,“现当度支奇绌之时,不得不先就各项最急之支出以为分配。”廖仲恺的“分配方案”为:“国会经费每月需拾万元,大元帅府经费每月需伍万元,海军经费每月需拾叁万元,广东财政厅例拨还款每月需玖万元,计共每月需叁拾柒万元,其余悉数拨给前敌军饷。”

中山大学孙中山研究所教授、中国近现代史史料学会副会长周兴樑指出,那时正是粤军在汕头整训期间。从这封电函可见,在财政困窘之中,廖仲恺仍按月拨给军饷6万元,并支持陈炯明必要时截留潮盐款项以为军用,对护法运动的支持,可谓用心良苦。

在周兴樑看来,孙中山领导的护法军政府,实际上是“有府”而“无军”。西南桂滇军阀实力派对广州军政府持不合作甚至敌视态度,根本不听孙的号令,在此情势下,为了巩固军政府的地位,廖仲恺积极支持孙中山组建护法武装“援闽粤军”。

1918年1月31日,廖仲恺发出电函,讨论“拨支国会经费”事宜。在电函里,廖仲恺说道,“由防务经费项下拨支国会正式会议经费五十万元”,并要求“转呈大元帅咨照国会,从速召集”,支持孙中山速行召集正式国会,以抵制西南各省联合会的拆台行径。

可惜的是,此举最终未能奏效。

廖仲恺,原名恩煦,又名夷白,字仲恺,广东归善(今惠阳县)人,1877年4月23日出生于美国旧金山华侨家庭,是国民党左派的旗帜、孙中山的得力助手,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1905年加入同盟会,1911年武昌起义后任广东都督府总参议,兼理财政。1913年参加“二次革命”,次年7月,孙中山另组中华革命党时任财政部副部长,1916年协助孙中山开展反袁、护法斗争,1919年10月,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后任财政部主席,1920年11月任中华民国军政府财政部次长兼广东省财政厅长,1923年孙中山在广东重建政权时任大元帅府大本营财政部长兼广东省长。1925年8月20日在广州遇刺身亡。

廖仲恺被刺杀元凶成历史之谜

有关暗杀廖仲恺的传言,从1925年的夏天,就已经开始在政坛迭起的风浪之下起了暗涌。

那一年的3月,孙中山在北京病逝,国民党内各派系斗争日益激烈。廖仲恺作为最重要的左派领导人,在广州坚持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政策,引起以胡汉民为首的右派和以蒋介石为首的中派的不满。5月,廖仲恺发表了《革命派与反革命派》一文,毫不遮掩地揭露国民党右派的反动本性。

随后,廖仲恺支持武力解决了军阀刘震寰、杨希闵,并亲自担任了省港罢工委员会的顾问,这让暗杀的传言甚嚣尘上,广州城气氛紧张异常。

被暗杀的前两天,在国民政府的一次会议上,汪精卫给他写了一张条子,告诉他有人将对他不利,廖仲恺当即表示:“为党为国而牺牲是革命家的夙愿,何有顾忌!”被暗杀前一天,又有人将确切消息告诫廖仲恺,得到的回答依然是:“值此党国多难之秋,个人生死早已置之度外,所终日不能忘怀者,为罢工运动及统一广东运动两问题尚未解决!”

8月20日上午8时,廖仲恺偕同何香凝驱车赴中央党部参加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06次会议。廖仲恺在门前登至第三级石阶时,突然跳出两个暴徒向他开枪射击,大门铁栅内也有暴徒同时开枪,共射20余发。他身中四弹,俱中要害,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与世长辞。

何香凝同法医发现,廖仲恺身上中的四枪有三枪是大口径手枪的伤口,致命的一枪却是小口径左轮枪弹所致,而已知的两名凶手所用手枪都是大口径,显然另外还有人在暗处放冷枪。

最终被捕的凶手陈顺临死前供出:“香港有二百万元打共产党,有几十万元打猛人。”在粤语里,“猛人”指的是有名望者。追问他“猛人”是谁,回答是廖仲恺、谭平山。

据后来的消息,胡汉民的弟弟胡毅生曾召集许多要人开会,研究对付廖仲恺,并达成了一致意见。据说胡汉民事先知道但未表态,等于默许。事后,国民党当局多年表面上纪念廖仲恺,定都南京后还将其墓从广州移到中山陵侧,但却不再追查主使人,从而使廖仲恺被刺杀一案的元凶,成了历史永远的谜。

廖仲恺为孙中山“管荷包”

廖仲恺的金融才能从1911年广东军政府成立时,就开始崭露头角了。人们常看到廖仲恺在护法运动中高超的金融才智,却忽略了广东军政府成立时廖仲恺的理财奇招。

5个月稳住广东纸币流通

从1911年到1913年,廖仲恺先后担任广东军政府的枢密员、总参议、财政司长兼国税厅长等职。时任广东军政府首任财政司长是李煜堂。广东军政府请李煜堂“掌钱”有其考虑,李煜堂是香港老同盟会员,也是广东著名的银业巨商和慈善家,与广州、香港商界渊源极深。广东独立之初,李煜堂“在港一夕而筹饷八十余万”,名噪一时。当时,廖仲恺担任李煜堂的副手。

“广东军政府刚成立,军政费用十分紧张,当时廖仲恺的要务是协助财政司筹款。”周兴樑介绍,清末广东每年上解朝廷的款银在1360万两以上,居各省之首,省库早已空虚。独立前,粤督张鸣岐有意“时发龙济光部双饷”,潜逃时又与属吏挟巨款而去。张鸣岐曾预言,“革命党即得广东,不能守三日也”。省城独立后,广东财政部派人查点前大清银行广州分行之存款,仅得“现银一万四千六百八十四两,银纸一万一千二百八十元”。

李煜堂后来谈到军政府财政司入不敷出的窘困时表示:“我粤东财政收入,除捐借款、纸银币等各开支外,实收入不过三百九十八万余元,而支出除购生银、饷银、借支补水等开支外,实支已达二千七百九十二万余元,出入比较不敷支者,已逾二千三百九十三万余元”。周兴樑解释,这意味着同期的收入只有支出的1/7,不敷者占6/7。

出人意料的是,短短5个月,廖仲恺就先后从前清藩库、银行等处,提取大清旧纸币1223万余元。这些纸币加盖财政司大印后逐月流通于市面。一时间,流通在广东市面上的纸币在2000万元上下,成为广东军政府的财政支柱。

一面借钱,一面劝捐。在银根紧缺的年代,廖仲恺成立筹饷局向海内外发行有息债券借饷,同期借饷达327万余元。同时,也开展劝捐活动,5个月内共收到各界捐款126万余元。军政府的饷政两费因此基本能够维持,广东财政金融也得以恢复和稳定。

这一系列举措,为廖仲恺赢得了人气和美誉。1912年6月,李煜堂辞职,廖仲恺任军政府财政司长。摆在这位新上任财政司长面前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为广东理财,维持广东货币的信用和稳定金融市场。

当时,省城纸币仅值七折,市面摇动。据广东官钱局总办邹鲁忆述,“广东纸币景象最坏时,使用价值只值面值五成,官钱局无法开门”。

由此,廖仲恺坚持,借外债筹办广东银行才是改善币制的治本计划。廖仲恺提出由胡汉民出面向美商借款500万美金,为设立广东银行之用;由广东银行“以中华民国货币公债票、广东省政府纸币、银币公债票、外国金银币、生金银及三个月以内到期银单作为保证,发行五千万元纸币”,以“代政府于三年之内,全行收还政府纸币”。

胡汉民曾两次电告袁世凯,盼望中央支持此事,最终由于众议院反对操作细则不了了之。

首次践行“平均地权”

广东独立后,财政一直入不敷出,廖仲恺接任财政司长的头两个月“每月不敷约100万元”。面对严峻的财政赤字,廖仲恺任职之初,就决心开辟财源,“由租税上设法以补财政之不足”。

在孙中山和胡汉民支持下,廖仲恺首先努力推行地价税契法案,希望通过改革地税来增加财库收入,进而实现同盟会“平均地权”的土地国有纲领。

1912年6月间,省临时会议通过了廖仲恺主持制定的《广东换契简章》13条。它规定“广东人民所有之不动产,经前清政府印给之旧契,一律由中华民国广东政府换给新契”,换契金以元计(银7.2钱或钱1000文折为1元),断卖契和典按契分别照原契价抽千分之十、千分之六的换契金。

廖仲恺当时就称其“是一筹款案”,税契收入是“一种救济金之性质”。周兴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确实是一个从改征地税入手的救急筹款案。

7月10日,胡汉民颁布实施换契简章令后,财政司先后拟出《催换新契传单》和《乡村换契简便办法》6条,呈都督核准施行。然而各业主对税契事多持观望态度,税契案实施半年多时间,“所收税契金不过百余万元”。广东的二次革命失败后,税契案被迫半途而废。

廖仲恺大力推行的地价税契法案,从增加省库收入方面来看,成绩不是很大;但它却有着明显的深远意义,即验证了孙中山‘平均地权’社会革命纲领的可行性,以及表达了以廖仲恺为代表的广东革命党人决心实施这一政纲,把广东建设成模范省的美好愿望。

除了大力推行地价税契法案,廖仲恺还以高利息第二次向省港行商募债达543万余元,开办有奖公债;整理省内赋课旧税和振兴实业。此外,财政司还提出了规复酒捐、蚕丝捐、粮捐、屠捐、房捐、警捐的计划,并定了严惩偷漏税之办法。

到1913年5月初,军政府库存有生银50余万两,双毫300余万元。到8月,广东“二次革命”失败廖仲恺离开广州时,“库中存有现洋七百余万,另有纸币数百万,此为民国以来财政当局所未见之现象”。

在乱世之中稳住财政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从廖仲恺的理财作为可见他办事认真、一丝不苟。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他始终忠于孙中山的事业和思想,爱国、勤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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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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