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
产品标签标示为
广州市妆典美容用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
妆典染发膏(纯蓝色)等3批次化妆品
不符合规定
通告表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重庆药品监管
(第1眼-重庆广电编辑 吴怡岚)
页面更新: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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