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黔南州三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传播性病罪案件。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间,女子蒙某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然多次从事卖淫活动,因犯传播性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民关注。
下面,我们科普一下:到底谁害了谁?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作为患有艾滋病的蒙某某,只要从事了卖淫行为,不管采没采取安全措施,不管传染没传染给他人,都属于犯罪行为,都不影响对她的定罪量刑。况且,她的直接故意,很大的可能会把艾滋病传染给他人,那和她发生过性关系的所有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其次,蒙某某得了艾滋病,这种病是怎么得的?从医学来看,艾滋病的主要传播方式为性接触传播和血液接触传播。蒙某某作为卖淫女,那是不是可以推断,她患有艾滋病,是从事卖淫行为时感染的。假如这个推断正确的话,蒙某某也成了受害者。
到底谁是受害者?记住一点:“苍蝇不叮无缝蛋”。只要遵纪守法就没人害你,你也没机会去害别人,到什么时候,法律永远是我们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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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页面更新: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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