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女子强奸26岁女婿,男子次次被迷晕,醒来看到眼前一幕痛哭!

2001年1月份,云南昆明发生了一起荒唐的“性侵案”,受害人竟是一位男子!

案发时,男子刚刚结婚不到1年,在此期间,他多次被54岁岳母迷晕,并遭受侵犯。

最终,男子再也无法忍受,选择报警……

谁知,在警方对案件进行梳理时,竟意外发现,男子的结发妻子竟是本案的始作俑者”。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需从男子和妻子的相识开始说起

男子王某,是云南省宣威市来宾镇人,是一名地道的小镇青年。

王某从小便知道要努力学习,走出乡镇。性格非常的踏实稳定,凭借努力考上了云南当地一所不错的一本院校。

因为所学的专业非常吃香,在毕业后顺利的在一家互联网大厂工作,刚毕业就拿到了不菲的工资,这让王某感到非常踏实。

因为家里不富裕,没车没房,王某不敢想谈恋爱的事情。

即使工资再高,没有长辈们的帮扶,凭借自己在短时间内也打拼不出来什么,王某感到很沮丧。

但是什么时候能攒到一套房呢,他计算着自己的收入和房价,这样算下去,如果找对象得等到多少年之后了,在此之前只得孤独着。

王某是个好强的人,他不愿意让对方看低自己。

他万万没有想到缘分是妙不可言的。

五一假期,王某和一群好友跟着旅游团去游玩,遇到了自己的妻子张小姐。

此时的张小姐是旅游团的导游,皮肤白皙,五官清秀,长得很舒服,而且说话也很温婉大方,和王某认知中的导游不一样,他觉得这个女生很特别。

他有些纠结,毕竟自己经济条件不适合追女孩子,但是难得遇到这么心动的,就硬着头皮的要了联系方式。

随即两人便开始了热火朝天的聊天,经常约一起吃饭看电影。关系进展的很快,因为女孩子很喜欢他。

三个月后,张小姐便和王某提起了想结婚的意愿。

张小姐家境不错,在云南昆明的市中心有两套房子,张小姐是单亲家庭,父亲在她6岁的时候就不幸离世,留她和母亲二人相依为命。

张小姐的家境殷实得益于母亲李女士,李女士年轻时候是一名文艺工作者,经常接一些剧团的演出,收入不错,因为剧团变动的原因,在家歇业好多年了。

王某却提出不想这么早结婚,因为自己什么都没有,不想什么都要靠另一半,很没有尊严。

张小姐很理解王某的感受,可是因为心里太喜欢对方,就想了个主意说先结婚,先暂住在张小姐的家里,后面等王某买房了再搬出去住。

王某是非常喜欢张小姐的,看到女方这么真诚,丝毫不嫌弃自己一无所有,就眼含热泪的答应了。

张小姐的母亲李女士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和女儿住在一起,李女士是文艺工作者,很感性同时也很容易感到孤独,很依赖女儿。

这在二人看来是好事情,一来二人工作很忙,回来能吃到母亲做的热乎饭。

二来母亲也非常不容易,条件那么好,因为爱惜女儿错过了找老伴的年龄,现在已经50多岁了,单身的男性都差点意思,找不到合适的了。

就这样,王某和张小姐两个人步入了婚姻,和丈母娘李女士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

时间一长,丈母娘对女婿心生情愫

三人一开始的生活非常和谐,王某感到非常的幸福。

张小姐家处市中心,位置非常优越,距离王某上班的地方很近只有两公里,上班下班还能吃到岳母做的饭,晚上还能抱到心爱的老婆,心里想神仙日子也不过如此了。

然而好景不长……

张小姐的工作原因,经常不在家,又赶上旅游旺季,一个月只在家待四五天。

这么多天,可给足了李女士和王某单独相处的时间。

像往常一样,不过餐桌上从三人变成了这两姑婿,李女士生性感性,一直都很欣赏王某身上儒雅、踏实的气质。

可这些天的相处,让李女士的情感从欣赏变为男女之情。

在二人一起吃早餐时,王某发现丈母娘竟然化妆了,便问起来是何缘故,丈母娘羞涩的脸一下子红了,竟不敢看王某。

王某终于感到一些不对劲,这几天丈母娘行为一直奇奇怪怪的。

先是每天早上都会化妆,洗澡经常忘记带毛巾让王某去送。

甚至看王某的眼神里都带着娇羞,饭菜比之前更丰盛了,顿顿有海鲜、牛肉。

王某感到有些别扭,毕竟男女有别,其他事儿还好说,洗澡送毛巾这件事怎么想都有点暧昧,这不是女婿和丈母娘应该有的行为。

于是,王某开始回避丈母娘,避免和她一起吃饭,晚上经常回来很晚。

丈母娘下药,防不胜防

李女士察觉到女婿开始疏远自己,感到非常难过,也感觉到很对不起女儿。

但李女士安慰自己道,感情的事儿很难控制,自古有为爱殉情的勇士。

相信喜欢上女婿这种事情自古以来应该也不少见,用不着太羞愧。

于是便由着自己,一天晚上,在王某每天喝的牛奶里,倒入安眠药物。

王某喝完后,很快便有了困意,就到房间里睡觉去了。

李女士默默观察着,等王某熟睡后便潜入房间,开始疯狂的对王某做着不轨之事,发泄着自己这么多年来的寂寞。

到了第二天,等王某醒来已经是中午了,看到一旁躺着的丈母娘,又惊又气,对丈母娘大喊道:“你道德上过得去么,我受不了了,我要告诉你女儿,你对得起她吗”。

一时间王某便拿出电话,不知道是报警还是给妻子告状。

丈母娘此时故作镇静说:“没有证据就闭嘴,没人信的,你以为我的女儿会信你吗?你觉得警察会管这种事情吗”。

一时间,王某哑口无言,觉得很丢人,甚至惧怕丈母娘反咬一口,说自己强奸,那就麻烦了。

于是便闷着不说话,决定就吃了这次的哑巴亏,并警告丈母娘若有下次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王某的处理态度,让丈母娘看到了希望,觉得女婿也并不坚决,自己还有机会。

于是,没过几天,便故技重施......

王某醒来后又看到了在旁边没有穿衣服的丈母娘,怒不可遏,开始打电话给妻子告状。

万万没想到,妻子的反应却让王某惊愕不已。

妻子听后,沉默了许久不说话,王某担心起起妻子的状况。

“我理解母亲的做法,她这些年为了照顾我,吃了不少苦,以后我不在家的时候,你多陪陪她”妻子话一出口,惹得王某疯掉了,原来一家子都三观不正,没救了。

王某二话不说的挂了电话,势不可挡的穿上衣服前往公安局报案。

警察听完后,惊愕不已,认为这事儿虽然违背伦理道德,但却不构成犯罪。

王某不解的吼道:“这是强奸,凭什么不能构成犯罪,你把她抓过来问问,我就不信她不承认”。一反往日儒雅的常态,此时的王某咬牙切齿,浑身发抖着。

警察称确实不够成犯罪,不是证据足不足的问题。

无可奈何的王某,想到找律师来帮助自己,毕竟这件事儿复杂,不是警察一言两语能够断言的。

于是便前往附近的磊山律师事务,律师告诉他,目前的法律对于男性的保护没有贯彻落实,所以确实不构成强奸罪。

一般情况而言,强奸犯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而不是女性。

只有一种情况下才能对于女性判处强奸罪的罪名,就是在男性对女性实施性侵犯的过程中,女性来协助实施了,此时这个女性才被作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来论处。

此时的王某心灰意冷,想死的心都有了,但想想自己才26岁,还有大好的前程不能就此一蹶不振。

于是,最后果断的找妻子离了婚,开始了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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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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