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吃火锅,结账时傻眼:474万!杀了我也付不起啊

文丨庭前瞰法

编辑丨庭前瞰法

【编者按:本文为头条原创独家首发,请勿抄袭转载

«——【·前言·】——»

平常,我们享受火锅美味也就四五百块钱,都能吃到饱。然而,在苏州的本案中,吴女士的用餐账单竟然高达474万!是的,你没有听错,就是474万!这一数字让吴女士和店员都感到难以置信

你可以想象当时的情景——火锅店里充斥着热气腾腾的火锅香气,店员们目瞪口呆,他们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普通的火锅聚餐会变得如此离谱。这家火锅店恐怕用474万都能买下来了吧!

«——【·案情回顾·】——»

升职加薪宴

苏州的吴女士,因着卓越的表现和出色的领导才能,荣升为办公室主任!这是吴女士自从毕业以来第一次升职,决定邀请亲朋好友举办一个升职宴席。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吴女士决定以一场豪华火锅盛宴为大家庆祝。她悉心挑选了一家高档豪华的火锅品牌

这家餐厅别致典雅,菜单上琳琅满目的火锅食材和美味佳肴令人垂涎欲滴,不禁让人期待着一场美食的盛宴。

如今,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扫码点餐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再也不用担心在繁忙的前台排队等候

吴女士,轻松地扫码进入了这家餐厅的小程序,她面对着各种权限时,早已习以为常。毫不犹豫地,她点下了同意按钮,开始了她的美食之旅。

进入小程序的瞬间,她的视线被吸引到璀璨的美食图片和引人垂涎的菜品介绍。那种诱人的香气仿佛穿越屏幕,让她的味蕾早已开始跃动。她迫不及待地选择了自己心仪的美食,饱含期待地等待着。

菜品端上来,自然都是朋友圈先吃,各种拍照,发朋友圈。

秀图惨遭悲剧

可菜品菜品越上越多,吴女士没有想那么多,她一开始以为是店家的慷慨赠送,因为毕竟她在这一顿餐点上也花了不少钱。

然而,随着菜品越上越多,桌子简直摆不下了,甚至还有几瓶昂贵的酒品。这让吴女士有些疑惑。

她清楚自己并没有点这么多菜,更别说这些昂贵的酒了。她心中产生了疑问,不可能店家会送这么多东西吧?

她找来一位服务员,服务员解释说这些菜品是由你们自己点的,而不是店家送的。吴女士越发不解,明明自己没有点这些为什么会出现在她的桌子上?

突然,她想起之前拍照时,自己把桌号发到了朋友圈。原来,是因为这个疏忽,让其他人误以为是她点的菜品。

面对着这些意外的菜品和酒品,吴女士情绪激动地在朋友圈留言区发泄,责备对方不要开这样的低级玩笑。

她迫切希望经理能将这些并非她点的菜品退掉。虽然经理面露难色,但由于点的还不足以造成影响,最终还是决定退掉了这些菜品。

吴女士一行人已经尽情享受了美食,满心欢喜地准备结账离开。在结账的时候,吴女士亲自前往前台,报上自己的桌号。

然而,当收银员看到账单金额时,他惊愕地愣在了那里,仿佛无法相信自己看到的数字。

吴女士对这个情况感到疑惑,正准备询问账单金额时,收银员颤抖着声音说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四百七十四万元。

这个数目的巨大让吴女士彻底愣在了原地,不知所措。店长听到了动静,赶紧走了过来。看到账单金额后,他一度以为这是吴女士的恶作剧。

不由得表现出愤怒,甚至要报警。这场争执严重干扰了店内的正常运营,双方之间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吴女士感到非常委屈,因为她并没有料到账单会如此高昂。她试图解释情况,可愤怒的店长根本没有听她在说什么,双方直接陷入了争吵。

警察迅速赶到了现场。他们控制住了局面,阻止了双方继续争吵吴女士终于得到了解释的机会,她急忙解释说,是自己不小心把二维码发到了一个朋友圈里,完全没有故意找麻烦的意思。

店长在气消之后,决定查看后台的数据以寻找真相。很快,他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实——原来有两名不同的点单者,而点的是大量昂贵的食品,严重干扰了店家的正常运营

这意味着问题并不是像自己认为的那样是吴女士所为。店长感到自己刚才的大发雷霆非常不合适,他向吴女士诚恳地道歉,并表示会在核实后将恶意点单的菜品全部去除

吴女士也对自己将二维码发往朋友圈,对店家的正常营业造成了困扰深表歉意。她可能没有想到这个小失误会引发如此大的混乱

而恶意点单者终究也不会逃脱惩罚的命运!警方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将肇事者绳之以法,让他们为自己的恶意行为付出代价。

«——【·以案释法·】——»

火锅店是否尽到了相应的义务?

吴女士在将座号上点餐的二维码发到朋友圈,店员在看到后台被大量点餐的时候不仅仅没有察觉到异常,反而正常上菜,这是很不应该的,毕竟谁也不可能点这么多,而且这家店也上不了这么多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店员未能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本案是由于金额过大,倘若别人偷偷点两道菜,就很难发现,消费者可能会误以为送的,导致多花钱,买到了自己不知道想要买的,经营者应该负主要责任。

扫描二维码点餐的行为,是极大方便了我们生活,但在点餐的时候小程序获取了我们过量的信息如姓名以及电话号码,传输给后台,极有可能在别人扫描二维码的时候泄露,商家应该做好信息的保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如果将信息出卖给他人违反了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我们有时候会接到莫名其妙的推销电话,而且对方不仅知道你的姓名,更有甚者知道你的年龄和年纪,这就是信息被他人贩卖了,我们在生活中要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意识,防止因为隐私的泄露而遇到诈骗。

恶意点餐者需要负法律责任

在扫码下单的过程中,实际上已经跟卖家签订了一份合同,下单以顾客的信用承诺,商家出餐,顾客买单,而在恶意点单的过程中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就包括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其次也损害了吴女士的民事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他人恶意点单,却不买单,造成的商家出餐浪费以及顾客经济损失,应根据商家规定,恶意点单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陪付补偿金。

«——【·结语·】——»

个人在使用点餐二维码时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轻易分享二维码给陌生人。

恶意点单者也不要心存侥幸,以为互联网无法跟踪,你在网络上干的每一件事都是有迹可循的。

其次,国家也应该加强监管,建立更加安全的支付体系,确保消费者的信息不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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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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