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5后漂亮妈妈用身体换儿子学位:道德底线被拉低是堕落的开始

当今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进步,对下一代的教育投入也越来越多,尤其在孩子的起步阶段,双语班,兴趣班层出不穷,也出现了似乎孩子少学了什么,就会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风气。这种内卷的氛围也导致了幼儿教育资源的紧张。

案件还原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案例就是由孩子的双语幼儿园开始的。程女士是一位生活在上海的孩子妈妈,她本身不是上海本地人,而是外地来到上海打拼的,和他的丈夫在父母的帮助下在上海安了家,家庭条件不算差但也没富裕到哪去。

程女士的孩子马上要上幼儿园了,作为父母来说肯定都想给孩子最好的,程女士在千挑万选之下相中了一所公立的高级双语幼儿园。上海作为国内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不仅生活压力,对教育资源的竞争更是可想而知。

既然能满足程女士标准的幼儿园,自然也是诸多父母的第一选择,程女士与当地人相比家庭条件也没有优势,想让孩子顺利入学的难度不言而喻。在正常流程迟迟排不上队的程女士苦恼万分,没有办法就想着约幼儿园的园长出来聊聊看看对方有没有什么建议。

让程女士意外的是园长郑某很快通过了程女士的微信,并主动邀请出来面谈。见面后才发现郑某并没有想象中的德高望重或是和蔼可亲,反倒是见程女士年轻貌美,频频出言挑逗,程女士觉得自己有求于人也没有明确的保持距离。

后续郑某又多次以商谈孩子入学为由约程女士见面,终于在一次向程女士承诺只要和他发生关系那么程女士孩子入学该双语幼儿园的事随便办后,程女士经过自己内心的挣扎,觉得自己为了孩子可以牺牲一下,也就半推半就随郑某去了酒店。

孩子顺利入学幼儿园后,程女士也松了一口气,虽然出卖了自己的肉体但总归是将孩子送进了最好的幼儿园。没想到的是郑某在得到她一次之后并未满足,即使孩子已经入学了,还是多次约程女士。

程女士不同意,郑某就以孩子作为要挟,表示如果程女士执意拒绝的话,她的孩子在幼儿园里会有什么待遇就不好说了,一提到孩子程女士就没了反抗能力,只能多次满足郑某提出的无理要求。

次数多了最终也被程女士的老公发现了,没想到自己深爱的妻子竟然出轨了,勃然大怒之下提出了离婚,程女士觉得自己为了孩子才沦落至此,满心的委屈化作了和丈夫无休止的争吵。

法律行为分析

1、郑某的行为如何评价

本案中最大的恶人也就是作为高级双语幼儿园园长的郑某了,那么他的行为是否违法犯罪犯了哪些罪,我们就来简单分析一下。

首先明确一点公立幼儿园的园长有国家编制,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那就意味着郑某是受贿罪的适格主体,现在法律意义上的行贿受贿包括但不限于财物,肉体交易也是其中的一种,郑某与程女士发生关系换取程女士孩子入学,郑某也就可以定性为受贿罪。

其次要讨论后续郑某要求程女士继续与其发生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这里就要界定郑某的要挟是否能真正意义上影响程女士的决定,从而判定是否存在违背妇女意愿。抛开本案不谈,以孩子来威胁孩子妈妈,足以导致大部分孩子母亲做出违背意愿的决定。

所以虽然第一次程女士与郑某发生关系是自愿换取孩子的入学机会是自愿的,也不能忽略后续过程中,程女士存在被强迫发生关系的情况,可以认定违背妇女意愿,故郑某同时也触犯了刑法典中的强奸罪。

综上,应郑某应以受贿罪,强奸罪数罪并罚。

2、程女士的行为分析

程女士虽然作为本案中的受害者,但其本身的行为同样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地方,她以自己的肉体换取孩子入学机会的行为满足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并且在她与丈夫的婚姻关系当中,虽然她的出轨原因是为了孩子的教育,但不论何种原因也不能否定出轨事实的存在。所以程女士的丈夫有权就此向程女士提出离婚,并且程女士会是这段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

作为婚姻中的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争夺孩子抚养权都处于劣势,程女士虽然觉得自己是为了孩子,但最后可谓是满盘皆输了。

这个案件也在警醒我们,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谨守底线,一步走错可能就是深渊。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4

标签:海安   上海   强奸罪   受贿罪   园长   双语   底线   意愿   肉体   学位   案件   幼儿园   丈夫   女士   儿子   道德   父母   身体   妈妈   漂亮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