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中国环境税体系建设

(本文系贾康先生2023年8月5日在美丽中国百人论坛2023年会上的发言)

谢谢主持人,大家好!我发言的第一个层次,先谈一下税制和税收政策的优化设计,是内含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命题的。中国在税制改革和配套改革中,对这个方面已经有比较长时间的高度重视,并且做出了前期的种种努力。从理论上讲,税制是财政分配体系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其中的环境税收,是使所谓外部社会成本内部化的一个经济调节手段,对于形成企业和居民在绿色低碳方面的内生动机和自觉性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以学术的语言说,这是以税收的因子嵌入价格形成机制影响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中的比价关系,使能源、资源要素显得更金贵,从而促成生产经营主体和消费主体以节能降耗绿色低碳为取向的内生动机和自觉行为。在实践之中,我们国家的环境税收、与环保绿色低碳相关性高的税种已有若干,需要在一个多种税多环节多次征的复合税制体系中,形成它们自身相对独立而又相互呼应的体系,与整个税制要通盘协调,环境税收体系里的各个税种更要注意相互协调。这涉及已经形成基本格局、已经开征的环保税、资源税、消费税,我们还要探讨进一步的制度建设和政策优化问题。

第二个层次,要简单勾画一下中国环境税制体系建设的要点。一个是已经开征的环保税,这是从原来的环境保护费转化而来,还需要优化管理。在征收的依据和税率的设定方面,虽然已有一些现在的明文规定,但应该说弹性还相当大,认定的依据还比较模糊。比如征税覆盖面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这几大项,那么必须对大气、水和固体废物它们所对应的当量数,有一个认定,然后以当量数乘上适用税额,而这个“当量数”怎么认定就相当复杂,适用的税额是有极大弹性空间的。比如大气污染物,每个当量从1.2元到12元,是10倍的空间,水污染物也是1.4元到14元,10倍的空间,在实际的管理中间,我们现在可能还不能苛求马上有进一步的简化,但是大的趋势,是应该通过优化管理的种种主客观条件的进步,来使它减少如此巨大的弹性和使这种实际征收管理更能体现税收应有的规范性。

再一个要说到的是资源税,这也是中国一个比较重要的税种。我们较早的时候注意到,要通过这样的税收来优化资源的开发和促进其集约化利用。早期比如煤炭的从量征税机制,终于在前些年的改革中间转为从价。我国的煤炭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是三十元左右一吨,资源税从量是每吨一点几元到二点几元的空间,以后市场煤炭价格上升到几百元之高,最高点曾经接近一千元,仍然每吨是这么一点儿的税收调节量,就无关痛痒了。改为从价,它就是一个水涨船高的机制,这个调节机制要肯定其进步了,以后这个从量改为从价,就覆盖到更多的原油和其他矿物开发。另外,还要肯定,我们国家在前些年已经有了水资源税的试点,河北开始以后,扩大到十个省和直辖市,但现在还是全国税费并存,在水资源税这方面,大的方向也应该是逐渐提高规范性,完成费改税。

第三个税种是要说到消费税,可能各位在座专家和嘉宾朋友都有这个方面直接的联系:比如说燃油税,用自己的机动车的时候购买的汽油里面,就包含着所谓燃油税--它是消费税的一个税目,还需要进一步的优化。根据形势的变化,我的建议,是适当再加大一些税率。当然,社会方方面面对这样做的"税收厌恶",会表现出来阻力,怎样适当掌握它的可行性是需要具体探讨的。另外,机动车方面现在正大量发展新能源汽车,而机动车也有消费税,我们应考虑怎样区别对待地以不同的税收待遇,促进机动车的更新换代,这显然需要具体设计。

最后一个层次,要说一下关于碳税的探讨,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如果进一步开展相关的研究,肯定还会见仁见智。我注意到,多少年前对这个事情内部研讨的时候,就有带有情感色彩的一些给人印象深刻的说法。反对派意见,是说碳税是来自国外的敌对势力打压中国发展的一块它手中的砖头,对此持强烈反对态度。另外一派意见是认为中国如果顺应着自己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客观需要,应该积极探讨碳税。

我的观点是属于后一派。特别是中央提出“双碳”目标之后,我们更看到了对于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和我们自己可持续发展推进现代化两者间的有机联系。而国际上现在于碳关税或者称为碳边境税方面的共识,似乎逐渐成为国际潮流,我们需要顺应这样一种国际潮流,与其相对被动地以后人家把碳边境税、碳关税落到对我们实际制约的状态上,不如我们自己更主动地来探讨以自身的碳税出台,实际上也就化解了来自国外的碳关税或者碳边境税的压力。怎么样实现我们自己符合“双碳”目标客观需要的碳税?显然需要专门研究,在争议中间寻找共识。我的认识与基本思路,就是应该从轻税负切入,逐渐让社会适应和接受这样的税收。碳税它的征收面应该比较大,它并不需要遍布探头系统,可首先从企业开始,就是通过一些最基本的信息资料认定一家企业一年中折为标准当量的碳排放量,再乘以标准税额征收。这样的一个碳税的基本经验,国际上已有经初步总结,我们也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在中国研讨和制定可行的方案,包括并入环保税作为其中的一个税目。

这些看法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安徽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2020年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2021年与刘薇合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书又获评“2021年度中国好书”。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社会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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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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