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名人故居系列之洪兰友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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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兰友(1900—1958),名作梅,政治家,江苏扬州人,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法科研究院。

洪兰友故居位于扬州东圈门地官第10号,由住宅和花园组成。此宅前后七进,磨砖门楼砖雕细腻,大型花墙磨砖挺秀,厅堂高敞典雅,明三暗五平面布局。占地近4400平方米,现有旧屋1428平方米。

故居大门

洪兰友长期从事中国国民党党务工作,为CC系骨干人物。

曾任中国公学、中央政治学校教授,国民政府劳工局科长,财政部科长,南京市政府秘书、参事,首都建设委员会秘书长,监察院参事,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编撰科科长,国民会议秘书,国难会议会员,国民党中央组织委员会县市党务人员训练班副主任,全国经济委员会土地委员会顾问,中央考试委员会秘书长,国民党中央组织委员会秘书,司法院法官训练所所长,国民党中央党部组织部主任秘书等职。

1935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后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委员,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华民国法学会书记长,国民党重庆市党部主任委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副秘书长,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副秘书长、代理秘书长,国民党中央党史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40年11月任国民政府社会部政务次长。

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

1946年3月派为制宪“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会秘书处处长、秘书长。

作者题写

1947年6月派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总事务委员会委员; 11月派为行宪国民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

1948年5月派为 “戡乱建国”动员委员会秘书长;同年12月任内政部部长。

1949年7月任国民党中央非常委员会秘书长。不久后去台湾,续任台湾当局 “国大代表”。

1952年10月、1957年10月被聘为国民党第七、八届中央评议委员。

1958年9月28日在台北病逝。

生平著有《法学通论》。

洪氏住宅从布局、构筑上来赏析有三大特色:

  1.占地面积:洪氏住宅从占地面积形状来看呈瘦长形、东西横宽20-30余米不等,南北纵长达170余米。这在扬州幸存大宅门中不多见,可称为最了。合计占地面积达4000余平米。解放后到文革前尚存各类房屋大小合计102间,建筑面积达1700余平米。其中住宅占地面积与后园林占地面积几乎各占总面积二分之一。

  2.住宅与园林布局:住宅前后主房连门楼排房共有八进,除门楼一顺六间外,余前后连贯主房七进,皆为明三暗五式格局。火巷设置在住宅东侧。火巷东北隅另置主房前后两进,前一进住室为三间二厢式格局,后一进住室为五间二厢式格局。

  从火巷北端西折北去原有前后花园两座。园中原有花厅、亭、廊等。前园西有门通至马监巷,后园东北隅有门通浴堂巷,出浴堂巷即抵东关街。

  纵观洪氏住宅园林平面布局,也很耐人寻味。虽主房七进均为明三暗五格局,但是前首照厅、正厅通面阔均比后住宅群房面阔略宽许。其火巷亦是南首较宽,其后至北火巷呈略窄之势。还有在住宅后的前园与后园面阔比较,也是南宽阔,北略窄许。即住宅、火巷、园林均呈南宽北窄之势。用扬州匠人的话来说,整体呈“棺材头”架势,其含意亦有“官才”之意。

  3.从构筑上看:为清后期遗存。今拆解如下:

  (1)大门楼:坐北朝南,一顺六间,其中大门楼略偏东。这是扬州传统民居大门布局规矩。门楼砌筑考究,大门两旁侧立砖柱,门垛墙从下到上均为磨砖对缝砌筑,其踏脚线镶贴白矾石。大门上首砌磨砖额枋二道,再上为匾墙式,匾墙内樘为砖细六角锦,中嵌刻栀子花式。再上原有磨砖三飞式飞檐,后遭毁坏。大门楼两侧面墙均为青整砖、青灰丝缝。清水原色扁砌到顶。墙面中至今尚露当年嵌之铁扒锔。此见证当年砌墙考究。纵观门楼、门墙,显示门楼高峻,造型庄穆,磨砖对缝砌筑清丽简约。两侧清水原色清水墙与门楼匹配浑然一色。比西边邻宅汪氏小苑门楼、墙面显示更有气势。

  (2)仪门门楼:穿过大门,越过青石板铺就天井,左边朝南仪门门楼亦是磨砖对缝砌筑。与大门楼的砌筑比较,所不同之处有两点,一是砖柱细腻,二是上首砖额枋砖雕细密精致,图案似席纹式编织,中央四瓣式小花点缀,今仍保存完整。在上匾墙框景与大门楼匾墙花式相似。当今门旁一对白矾石石鼓残破基座仍存,见证文革破四旧时的历史信息。仪门东侧西南壁间原有福祠今已不存,但仍可辨残迹,再东即为北去火巷了。

  (3)住宅部分:进入仪门,即是照厅、五架梁式,两侧置走廊,三架梁式,迎面为正厅、七架梁式,此为三、五、七、架步围合。前后二进,天井宽敞,构筑规整而又精致的住宅。看上去前后二进皆为三间二廊围合,实为明三暗五布局,两侧廊墙上置精致磨砖架设大花窗,图案为海棠十字套方锦。透过花墙,可若隐若现套房前花木小景。

  (4)花园部分:住宅住房之北即为花园,即常说的前宅后园的布局,从相关资料记载,花园中间,面南有花厅三楹,厅前、厅左、厅右均置有廊道,廊道东连走廊至南有六角亭。廊道西连朝东一顺八间走廊。虽然今人已不见其景,但是残存一顺磉石仍可见证当年廊道遗迹。花园后还有一园,园北原还有一顺六间平房。惜此园在文革时期拆除建成前后二幢楼房。

  关于洪氏住宅、园林为什么在当今出版众多扬州文化丛书中难见其详载,据笔者分析,有二,一是解放前夕,洪氏离开大陆到台湾时,相关房契一并带走。二是从现存住宅前首西墙与西侧原张午桥住宅之墙间门档痕迹来看,原本一度时期地官第10号与地官第12号是属于一户人家的旧宅,有可能属张氏产业。后由于时代变迁,而久合必分。据笔者所知,邻房张氏后转给丁氏,丁氏在解放前,亦将相关房契带到台湾,一次丁氏后人来扬寻访,笔者接待时问之,丁氏亦承认原买此张宅,房契亦注明是张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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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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