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大学生3个月内接待600多名客人,疯狂敛金1000多万!

1999年,这天北京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别墅区内有人组织卖淫活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北京警方在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后,于同年的6月份,捣毁了这座特大卖淫窝点“七号别墅”。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该卖淫窝点的首脑居然是一名年仅28岁的女大学生。其经营的卖淫窝点在3个月内接客600余人,疯狂敛金1000多万,要知道这可是1999年!1000多万,那是巨款啊。

寒门出贵女

上个世纪90年代末,震惊全国轰动一时的“七号别墅案”江湖传闻众多,该案的主犯刘春洋的身世和背景更是为这起案件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一位肤白貌美,气质出众,且大学刚毕业没有多久的女大学生,本应该拥有大好的前途与光明的未来,为何会沦落到牺牲色相、组织卖淫的地步,甚至最后还面临着死刑的下场。

其中,有人猜测,这或许是与刘春洋的出身有关。上世纪七十年代,刘春洋的亲生父母分别背叛了自己的家庭,双双出轨,媾和后生下了刘春洋。

刘春洋的母亲刚生下她时,其丈夫很快就发现了刘春洋母亲出轨的事实,并意识到刘春洋并非他亲生的女儿,遂逼迫刘春洋的亲生母亲在离婚与抚养她之间“二选一”。

迫于丈夫的压力,刘春洋的母亲将刘春洋扔在了她亲生父亲的门前,就对她不管不问了。

好在刘春洋的亲生父亲还算有点担当,在他原配妻子的白眼与阴阳怪气中将刘春洋抚养长大。只不过,刘春洋的亲生父亲也迫于来自原配的压力,在刘春洋7岁的时候就将她扔到了寄宿学校读书。

好在刘春洋亲生父亲的家境还算不错,也没有在生活费上短缺什么,因此一开始刘春洋虽然“爹不疼,娘不爱”,但还算过得安稳。

然而,随着亲生父亲与原配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渐渐地就对刘春洋疏远了起来。

自那以后,亲生父亲每月汇给刘春洋的生活费也少了许多。被母亲遗弃,被父亲疏远,从小缺少父爱母爱,再加上身世被学校里的同学所嘲笑,使得刘春洋的性格变得越来越极端。

这可能也是导致她后来走上歪路的原因之一。好在刘春洋从小就非常聪明,学习也刻苦,成绩名列前茅。1992年,刘春洋从长春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了吉林省洮南市热电厂工作。

这可是“铁饭碗”,让当时不少人都羡慕不已。刘春洋终于能够自食其力,不再遭受他人的冷眼了。

误入歧途,一发不可收拾

从小就独立生活的刘春洋,十分清楚金钱的重要性。当时在热电厂工作,是许多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可是,对于富有“野心”十分叛逆的刘春洋来说,热电厂的工作不仅辛苦、劳累,而且工资也不高。

虽然安稳,但一成不变的工作也让刘春洋感觉到十分枯燥。刘春洋在看电视时,非常羡慕屏幕里派头十足的明星,她自认为自己的外在条件不错,不输给那些明星。

于是,仅仅在电热厂干了一年多,刘春洋就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中辞职了。1994年,刘春洋拿着自己所有的积蓄孤注一掷,只身前往北京,成为了“北漂”大军中的一员。

刘春洋不仅肤白貌美,身高也有一米七二。外貌出众,身材高挑的刘春洋很快就被人看中,成为了一名模特。在入行以后,刘春洋成日光鲜亮丽的往返于各大秀场和T台,在圈内小有名气。

然而,刘春洋却并不满足于此。虽然,模特的工作光鲜亮丽,收入也比在热电厂工作的时候多。但是,刘春洋还是嫌钱来得太慢了。

她在不经意间向同行的朋友抱怨了此事,没想到朋友还真的给她指了一条来钱快的路子。

朋友将刘春洋介绍给了北京当地一家歌厅的经理,而刘春洋也终于知道这条来钱快的路子究竟是什么了。

由于刘春洋当时在模特圈子里小有名气,因此许多“老板”慕名前来,豪掷千金,只为一亲芳泽。陪“老板”们睡一晚上就有一千块钱的收入,刘春洋对这种来钱速度相当满意。

受到亲生父母以及成长环境的影响,刘春洋对“性”并没有什么是非观念。至于礼义廉耻,刘春洋就更加不在意了。仅仅几个月,刘春洋就已经攒下了二十多万元,这在当年可是一笔巨款。

彻底堕落,坠入深渊

手握二十多万的巨款,刘春洋的心思又开始活跃起来了。在歌厅里工作,每接待一个“老板”都要被歌厅抽走不少钱。

自己“累死累活”的在床上讨好“老板”,最终只能拿“小头”,而歌厅只是“牵线搭桥”就能赚得盆满钵满。因此,刘春洋不甘心再在别人手下做事了,她要自己当老板。

于是,她不顾歌厅经理的挽留,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离开。刘春洋决定自己单干,闯出一番名堂。

其实,在刘春洋还在北京那家歌厅做事时,社会上就发生了一件大事。1998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组织他人卖淫罪判处“老鸨”马玉兰死刑。

马玉兰也就此成为了新中国成立后,因“组织他人卖淫罪”而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人!

这也算是上天对于刘春洋的一种警示,可惜当时的刘春洋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对此案中马玉兰的下场不以为意,一意孤行。

1999年3月份,刘春洋看中了北京的某高档别墅区,尽管租金每月高达48000元,但刘春洋还是毅然决然的决定租下这个地段的别墅。

她一眼就相中了该别墅区内的七号别墅,因为七号别墅不仅档次高,位置还靠后,相比于其它别墅更为的隐蔽。刘春洋一边装修布置,一边“招兵买马”,凭借着她在圈内的人脉,迅速就拉起了一支“队伍”。

刘春洋的“七号别墅”走的是高端路线,专门针对上流社会的人群服务。她“公司”内的大多数“员工”都是和她一样,要么是大学毕业的大学生,要么就是从事过模特行业,外型、身材都是一流的美人。

凭借着“员工”过硬的“素质”,刘春洋的皮肉生意越做越大,名气也越来越高。从开业到被北京警方逮捕,期间仅仅3个月的时间,刘春洋的七号别墅就接待了600多位顾客,非法收益高到上千万。

最终,法院以组织他人卖淫罪判处刘春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以案释法

刘春洋因组织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那么,组织卖淫罪是如何判罚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没有出现死刑,是因为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现行刑法作出修改。

根据该修正案,组织卖淫罪被取消死刑。

结语

上世纪九十年代大学生的含金量和我们现在可不同,作为那时候的大学生,刘春洋即使选择离开热电厂,她的选择也肯定要比一般人多得多。

本来刘春洋的前途应当十分光明,可是她却因为一时的贪念,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一切的纸醉金迷,都不过是镜花水月。在法律的制裁下,如同梦幻般的泡影,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最后想问下大家,对此您怎么看待呢?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分享哦!

案例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案例只为普法所用,无任何不良导向,图片侵权必删。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9

标签:北京   热电厂   原配   窝点   巨款   歌厅   模特   刑法   死刑   别墅   客人   父亲   母亲   老板   疯狂   组织   大学生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