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可以按需订做,是不是就告别了不完美?

每个人都希望拥有一个完美的自己或后代,特别是在这个激烈竞争的年代,足以应对这个多变世界的能力,以至获得成就。随着基因科技的进步,这一切似乎成了可能。然而,技术否定自然、自然服从观念所形成的完美势必是开放的,它不但很难达到一个完美,很可能还将引发难以预知的人性混乱

当生物科技帮助我们完成设计,完成意志对天赋、支配对敬畏、塑造对守望的绝对胜利后,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忽略掉那些无条件关爱后代的最原始人性。

在这个研究基因组的时代,不论是在基因改良的反对者还是赞成者之中,优生学都再度被谈起。一个具有影响力的英美政治哲学家的学派提倡一种新“自由主义的优生学”,意为不限制孩子自主权的非强迫基因改良。“尽管老派的极权主义优生学试图生产同一个模子做出来的国民,”尼古拉斯·阿加写道,“新的自由主义优生学的明显标志是国家的中立立场。”政府可能不会跟父母说要设计哪一类型的孩子,父母只会改造孩子增进能力的特质,并不会对孩子人生计划的选择存在偏见。以此来看,这似乎为普罗米修斯式(过度积极)的父母们寻租了一个订做自我心中完美后代的合理理由。

自由主义优生学

最近一本有关遗传与司法的教科书,由生物伦理学家艾伦·布坎南、丹·布罗克、诺曼·丹尼尔斯和丹尼尔·威克勒合著,书中提出了以上类似的观点:“那些给优生学带来坏名声的做法,未来优生计划或许能避免”。旧优生学的问题是,沉重的责任不成比例地落在弱势和穷人的身上,他们不公正地受到隔离和绝育。但假如基因改良的利益和责任能公平的分配,这些生物伦理学家认为,那么,优生学的措施就不会受到反对,还可能有道德上的需要。

法律哲学家罗纳德·德沃金也赞成优生学的自由版本。有野心“使人类未来一代的生命更长、更充满才能并因此更有成就”没有什么不对,德沃金写道,“相反,如果扮演上帝意味着努力去改良人类,决心用我们蓄意的设计来改进上帝慎重地或自然盲目地进化了千万年的人种,那么道德个人主义的首要原则统领着这份努力。”自由意志主义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提出“基因超市”,让父母能够自行构思订做孩子,而完全不增加整个社会的负担:“超市的制度具备很大的优点,即不涉及任何旨在修改未来人类类型的政府强制决策。”连约翰·罗尔斯也在他 1971年的经典著作《正义论》中,为自由主义的优生学提供简短的支持论证。即使在同意分享基因乐透彩所有利益和责任的社会里,罗尔斯写道,“拥有更好的天赋还是涉及每一个人的利益,它能够使人追求更好的人生计划。”社会契约的当事人“想要确保后代子孙有最佳遗传天赋(假定自己的遗传能力被修正了)”,因此优生政策不但是可容许的,在正义上也是必需的。“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需要采取措施,至少保存一般水平的先天能力,并预防严重缺陷的扩散。”

虽然自由主义的优生学没有旧优生学那么危险,但同样也不那么理想。20世纪的优生学运动自有其诸多愚昧和黑暗面,却是在渴望改进人类或促进整个社会的集体福祉的宗旨下应运而生的。自由主义的优生学来自缩小的集体抱负,它不再是社会改革运动,而是享有特权的父母得到想要的孩子类型,并指导孩子在竞争激烈的社会获得成功的方法。

自由主义的优生学尽管强调个人选择,却比乍看上去暗含着更多的国家强制。赞成基因改良的人不认为借由教育跟借由基因改良来改善孩子的智力,有什么道德上的区别。 重要的是,从自由主义的优生学观点看来,侵犯孩子自主权或“开启未来的权利”的,既不是教育也不是基因改。假如所增进的能力是“通用的”,也不指引孩子往特定的职业或生活计划发展,那么这在道德上就是容许的。

然而,赋予父母促使孩子幸福的责任(同时尊重他们开启未来的权利),使得基因改良变得不但是可容许的,而且还是义不容辞的。就像国家可以要求父母送孩子去上学一样,那么也可以要求父母利用基因技术(假如是安全的)来提升孩子的智商。关键在于,所增进的能力是“通用的, 实际上在实施任何人生计划时都有所用……这些能力越确实接近通用,鼓励甚或要求对这些能力进行基因改良,所遭到的反对就会越少。”只要对自由的“道德的个人主义原则”有正确的了解,基因工程不但被允许,而且还会被“下令努力”、“使人类未来世代的生命更长、更充满才能,并因此更有成就。”因此,自由主义的优生学完全不排斥国家强制的基因工程;它只要求基因工程尊重被设计出来的孩子的自主权。

虽然自由主义的优生学受到许多英美的道德和政治哲学家支持,德国最杰出的政治哲学家尤尔根·哈贝玛斯却表示反对。哈贝玛斯对德国黑暗的优生学过往了如指掌,他反对胚胎筛选的使用和将基因干预用于非医疗的改进。他反对的理由特别令人感兴趣,因为他相信自由主义的优生学完全是基于自由主义的前提,不需要引用精神上或神学上的观念。他对基因工程的批判并“没有放弃后形而上学思维的前提”,意思是说,它并不依赖于关于美好人生的任何特定观念。哈贝玛斯认为,由于侵犯了自主和平等的自由原则,基因干预用来选择或改良孩子会引起反对。之所以侵犯自主权,是因为基因计划养成的人无法把自己看成为“个人生活史的唯一作者”。并且由于破坏了亲子之间“人与人原本自由和平等的对称关系”,它破坏了平等原则。这种不对称的方式是这样的,一旦父母成为孩子的设计者,无可避免地也需为孩子的人生负责,这样的关系不可能是平等互惠的。

哈贝玛斯反对优生学的养育方式,这是对的,可是认为反对的依据能够仅仅依靠自由的条款就错了。赞成自由主义优生学的人声称,订做的孩子在基因特质方面的自主性,并不低于自然生下来的孩子,这其实是有道理的。因为实际上假使没有优生学的介入,我们也不能自行选择遗传特质。

自主和平等的道德标准无法说明优生学哪里不对。不过哈贝玛斯进一步的论证剖析得更为深入,超越了自由主义的限度或“后形而上学”的考虑。他的想法是:“我们感受自由时都会有个参考的依据,这个参考就其本质而言,不是经过安排的。”要认为我们是自由的,我们必须能将自己的出生归因于“排除人为操作的开始”,一个来自“像是神或自然——而不是其他人安排的起点。”哈贝玛斯接着表明,出生“是自然的事实,符合建构一个我们无法控制的开端的概念要求。哲学绝少提出这个问题。”他在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的作品中发现一个例外,她将“出生”—— 把人类是“生出来”而不是“做出来”的事实,看成是他们具有采取行动的能力的条件。

哈贝玛斯断言,“非人为安排的生命开始的偶发性,与赋予人类生命道德形态的自由之间是有联系的。”由此我想,他触及到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情。对哈贝玛斯而言,这个联系是关键,这说明了为什么经过基因设计的孩子,在某个程度上对另一个人(设计孩子的父母)有义务和附属的关系; 而孩子的出生是偶然事件、非人为因素控制的情况则没有这个问题。不过,我们的自由跟“我们无法控制的起点”息息相关的想法,还传达着更重大的意义:想要排除偶发性和掌控出生奥秘的想法,不论其加之于孩子自主权的效果如何,都贬低了插手设计孩子的父母,并破坏了父母对子女的养育这一由无条件的爱所规范的社会实践。

这一点把我们带回到天赋的概念。即使不会伤害孩子或是减损他的自主权,优生学父母给子女的养育还是会遭到反对,因为这不仅传达出,并且确立了一个对于世界的特定立场——一个征服和控制的立场。这种立场不仅没有尊重人类力量和成就中的天赋特质,也错失了跟上天所赋予的能力持续协商的那部分自由。

天赋的价值

崇尚天赋的价值观虽然为体育界所轻视,却普遍存在于父母对孩子的教养过程当中。然而,即使在亲子关系这一方面,生物工程和基因改良也对天赋伦理产生了威胁。珍视孩子为上天恩赐的礼物,就是全心接纳孩子的原貌,而不是把他们当成我们自己设计的物品,或父母意志的产物,抑或满足野心的工具,因父母对孩子的爱并非视孩子恰巧具备的天赋和特质而定。固然,我们选择朋友和配偶,至少有一部分理由是基于我们觉得他们有魅力的特质,但我们并不能亲自挑选孩子。孩子的特质不可预知,连最认真负责的父母都不能为生出什么样的孩子负全责,这也是为什么亲子关系比其他任何类型的人际关系都更能教会我们,神学家威廉·梅(William F.May)所称的“对不速之客的宽大”。

梅的使人产生共鸣的短句,描绘了能约束自我的征服欲和掌控欲的美德,并提醒我们生命本身就是个恩赐。它帮助我们看清,基因改良最深层的道德疑虑在于它所传达出的对人类地位的理解和提升人类地位的愿望,而非它对完美的追求。问题不在于父母篡夺了设计出来的孩子的自主权(否则好像孩子也能挑选自己的遗传特质似的),而是在于插手设计孩子的父母的傲慢态度,在于他们想掌控出生奥秘的欲望。就算这些安排没有使父母成为孩子的暴君,但也将破坏亲子关系,并且使父母丧失“对不速之客宽大”这一理念所能培养出的谦逊态度和所能激发出的人类同情心。

有人认为既然父母对生病的孩子有治疗的义务,就意味着父母也有增进孩子健康、并帮助孩子最大化地发挥潜力以获得成功的义务。但一个人唯有同意这样的功利主义观念,认为健康不是人类特有的好处,而只是将幸福安康极大化的手段,以上论点才会成立。例如,生物伦理学家朱利安·萨乌莱斯库主张“健康从本质上而言并不宝贵”,只有在“有帮助的时候才宝贵”,是让我们为所欲为的“资源”。这种对健康的思维方式无视治愈和基因改良之间的区别。根据萨乌莱斯库的说法,父母不但有增进孩子健康的义务,而且也有“改良孩子基因的道义上的责任”——父母应该利用科技巧妙地处理孩子的“记忆力、性情、耐心、 同理心、幽默感、乐观精神”,以及其他特质,给孩子“获得最好人生的最佳机会”。

在照顾孩子的健康方面,父母并不扮演设计师的角色,也不能把孩子转变成自己意愿的产物,或是满足野心的工具。至于为了非医疗的理由,花费大笔金钱来挑选孩子性别,以及渴望借由基因改造增进孩子的智力或运动天分的父母,则不能一概而论。跟所有的区别一样,医疗和基因改造的界线是很模糊的,(例如,畸齿矫正,给非常矮小的孩子注射生长激素。)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区别不重要:倾向给孩子进行基因改造的父母更可能表达和确应的态度往往超出无条件的爱的限度,以至于走向了它的反面。

父母塑造、栽培和改良孩子的权利,使得反对基因改良的论证变得更加复杂。我们佩服为孩子做最好打算的父母,他们不遗余力地帮助孩子获取幸福和成功。那么,借由教育和训练提供这些协助,相对于利用基因改良提供协助,两者之间的差别又是什么?有的父母为了增加孩子的优势,会送他们上费用昂贵的学校,聘请私人家教,送他们去网球营,让他们学钢琴、学芭蕾舞蹈、学游泳、补习大学入学的学术能力测验等等。如果父母用这些方法帮助孩子是可容许的,甚至是令人感到钦佩的,为什么利用任何一种基因科技(假如安全的话)来改良孩子的智力、音乐才能或运动技能的父母,不能一样值得赞扬?

赞成基因改良的人说,原则上,借由教育改善孩子跟借由生物工程改善孩子之间没有差别;批评基因改良的人则坚称,差别是非常巨大的!他们认为,试图以操纵孩子的基因组成的方式来改善孩子,是对优生学的缅怀,而优生学是上个世纪一项广受质疑的活动,其用意是改进基因库,运用政策(包括强制节育和其他种种可憎的方法)改良人类。这两个相互抵触的类比有助厘清基因改良的道德立场:父母试图用基因手段来改善孩子,到底属于进行教育和培养(假定是好事),还是实施优生学(假定是坏事)?

赞成基因改良的人在这个层面上的说法是正确的:利用基因改良来改善孩子,在精神上跟处心积虑、高压栽培孩子的做法很相似,这类的方式近来变得很常见。

但是这样的相似之处并不能证明基因改良是正确的;相反,却凸显出父母的教育方式强力地介入孩子生活的各个层面,而且形成趋势的问题。最显著的例子是痴迷体育的父母决心把孩子塑造成冠军。他们有时候会成功,比如理查德·威廉斯,据报导指出,早在大、小威廉斯出生之前,他就把女儿的网球生涯计划好了;或是厄尔·伍兹,当泰格·伍兹还在婴儿围栏里时,他就把高尔夫球杆交到他手上了。“让我们面对现实吧,没有小孩自己会这样地投身运动,”理查德·威廉斯告诉《纽约时报》,“父母才会为孩子打算,我承认我是内疚的。如果没有早早计划好,相信我,就没有今天的成就。”

然而,优生学和基因改良工程的问题是,它代表了意志对天赋、支配对敬畏、塑造对守望的绝对胜利。但我们也许会问,为什么我们要担心这些胜利?为什么我们要这么迷信,难道就不能摆脱对基因改良的担忧吗?如果生物科技消解了我们关于孩子为上天恩赐的礼物、人性中天赋的观念。

面临的道德:谦卑、责任与团结

宗教不是关心天赋的唯一理由来源,世俗的说法也能描述道德风险。假如基因革命侵蚀了我们对人类力量和成就中天赋特质的感激,它将会改变我们道德观中的三大关键特征——谦卑、责任与团结。

在一个重视支配和控制的群居社会里,为人父母是学会谦卑的好机会。深切关心自己的孩子,不能选择自己理想中的孩子,这教导父母对孩子不期然的部分保持开放的态度。这样的开放是值得肯定的处理方式,不仅仅是在家庭里,在更广大的世界也是一样,它使我们能包容意料之外的事情,与不和谐共处,并驾驭控制的冲动。像《千钧一发》一样的世界,父母习惯于指定孩子的性别和基因特质,那会是一个冷淡对待孩子的不如预期的世界,一个明显封闭的社会。

假如人们习惯于基因上的改进,社会谦卑的基础也会被削弱。对本身的天资和才能不完全是自己的功劳的体悟,会约束我们步入傲慢的倾向。倘若生物工程使“自制人”的神话成真,会很难将我们的“才能”视为受惠的天赋,而当作是我们全权负责的成就(经过基因改良的孩子当然依旧受惠于他们的特质,无须对这些特质负责,但他们大概欠父母的恩情多一些,欠自然、机会的恩情少一些)。

有时人们认为,基因改良推翻了努力及奋斗,并进一步侵蚀了人类的责任感。但真正的问题是责任因而激增,而不是受到侵蚀。随着谦卑让出位子,责任扩张到令人畏惧的规模。我们会较少归因于运气,较多归因于选择:父母必须为帮孩子选择对的特质负责,或是为没有选择对的特质负责。

领会我们是自然、神或命运所创造出来的人有个好处,我们不用为自己生来是怎么样而负全责。我们对自己遗传上的才能支配越多,为自己具备的才能和表现出来的成绩,所背负的重担越大。今天一个篮球选手没有抢到篮板球,他的教练会指出他的出手位置不对;如果是在可选择基因的明天,教练就会怪他长得太矮。

责任激增以及因而产生的道德重担,也能在伴随着产前基因测试的使用而日渐改变的规范中看到。以前,生出有唐氏症的孩子被视为是概率的问题;如今,许多有唐氏症或其他遗传残疾的孩子父母,则会被批评或责怪。一个以往是由命运决定的领域,现在却成了选择的竞技场。一个人无论有没有信仰,遗传疾病都会允许终止怀孕行为(或是在胚胎植入前遗传诊断的情况下,做出对胚胎不利的选择),因此基因测试的出现,创造出以前不存在的抉择重担。准父母依然能自由选择是否进行产前检查,以及是否根据检查结果采取行动,但是他们既不能自由逃离新科技制造出来的抉择重担,也不能规避因新的控制习惯而扩大的道德责任。

普罗米修斯冲动是会传染的,在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上跟在体育界都一样,会扰乱和侵蚀人类经验中天赋的维度。当使用增进表现的药物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没有服药的球员就会发现自己是“裸身上阵”;当基因筛检变成怀孕例行的一部分,避开筛检的父母则被视为“盲目飞行”,不论什么遗传缺陷降临在他们的孩子身上,父母都要负起责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对我们自身命运的责任激增,以及对我们孩子的责任激增,可能会降低我们和比我们不幸的人的团结意识。

我们对自身命运意想不到的性质越敏感,越有理由跟别人分享自己的命运。以保险为例,由于人们不知道何时以及是否各式各样的疾病会降临身上,因此买了健康保险和寿险来共同分担风险。随着生命的延伸,健康的人最后将扶助不健康的人,活到高龄的人最后要扶助英年早逝的家人,其结果是无意间的相互依存。人们尽管没有感受到相互的义务,也能够彼此共同分担风险和分享资源,以及共同承担彼此的命运。然而只有大家不知道或是不去控制自己的风险因素,保险市场才可以在这个范围内开展模拟团结的业务。假设基因测试进步到可以确实预测每个人的个人病史和平均寿命,对健康和长寿很有把握的人就会选择退出共同资金,导致注定健康不佳的人的保险费一飞冲天。当拥有健康基因的人避开与基因不好的人共同分担风险,保险公司的团结合作模式就会消失。

最近,对保险公司会利用基因数据评估风险和设定保险金的关心,使得美国参议院投票禁止健康保险上的基因歧视。但是进一步考虑,更大的危险是,如果经常进行基因改良,那么培养社会团结所需要的道德情感就更困难了。

为什么得天独厚的人对社会上最不占优势的成员有亏欠呢?这个问题最令人信服的答案,是凡事倚赖天赋的观念。使得天独厚的人蓬勃发展的天赋,不是他们自身的功劳,而是好运所致——基因乐透彩的结果。假如我们的基因才能是天生的,而不是可以邀功的成就,却以为我们有资格享有在市场经济中所获得的全数收成,就是错误和自大的想法,因此,我们有义务跟本身无过失却缺乏相对天赋的人分享恩赐。

因此,团结和天赋之间是有关联的:天赋是偶发的强烈意识——对没有人的成功是完全靠一己之力的领悟——可避免精英领导的社会陷入自以为是的假设:富人之所以富有,是因为他们比穷人更值得拥有,以及成功是美德的皇冠等。

倘若基因工程让我们无视基因乐透彩的结果,使我们以选择、订做孩子取代机会,人类力量和成就中的天赋特质就会减少,或许还会因而看不出我们分享着共同的命运。得天独厚的人很有可能比现在更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是白手起家并自给自足,是完全靠一己之力而成功的。而居于社会底层的人则不被视为处于贫困的不利地位,不再适合某种程度的扶助,而仅仅被视为不健全,因此需要优生学上的修复。

摆脱了偶然性的束缚,精英领导的社会将变得更残酷、更不宽容。当完全的基因知识结束了保险市场团结的假象,完美的基因控制也将侵蚀人们在思考他们的天分和幸运的偶发性时所产生的真正团结。

订做或许是件逆天事

有的人认为,基因改良跟人们寻求改善孩子及自己的其他方法之间,有清楚的界线。通过基因操纵打造孩子看似更为严重,是因为它比起其他改良和寻求成功的方法更具侵入性和恶意性。但从道德上来说,这种差别似乎并不显著。

认为生物工程在精神上与野心勃勃设法雕琢和打造孩子的父母所使用的方法类似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不过这个相似之处却没有给我们理由去拥抱对孩子的基因操纵;反而给了我们理由去质疑人们普遍接受低科技、高压力栽培孩子的作法。我们这个年代常见的强力介入孩子生活各个层面的父母,他们无法理解生命本身是个恩赐。他们是急于掌控和统治而焦虑过度的代表,他们的观念和优生学近似到令人不安的程度。

我不赞成基因改良的观点,很可能会引起至少两种异议:有人会抱怨其过于宗教性;另外可能有人会抗议,结果论的说法没有说服力。第一种主张反对预先假设天赋有个给予者。假如真是如此,那么我反对基因工程和基因改良的论据无可脱逃的是宗教性的。相反,我主张对天赋的感激之心能由宗教或俗世的源头而来。虽然有人相信,神是生命天赋的来源,对生命的敬重是感谢神的一种形式,然而一个人不需要抱持这样的信仰,也能将生命当作是礼物一样感激,或是同样能敬重生命。我们通常提到运动员的天分,或是音乐家的才能,都不用假设这天分是不是来自神。我们的意思很单纯,这里所说的天分不完全是运动员或音乐家自己所为,无论他是否感谢自然、幸运或神,这个天分都是超出他控制的才能。

同理,大家经常提到生命的神圣,甚至自然的神圣,也不一定要信奉这个观念的强烈的形而上学版本。例如,有人赞成古人的意见,同意自然因令人陶醉而神圣,或是具备深刻的内涵,或是由于背负神圣使命而充满生命力;也有人在犹太教和基督教共同的传统中,相信自然的神圣来自神对宇宙万物的创造;还有人认为自然是神圣的,只因为自然不仅仅是一个开放给大众,任凭我们喜好随意使用的物体。这些对神圣的各式各样的理解全都在强调我们重视自然以及生活在自然界里的生命,认为它们不仅仅是工具而已;否则不同的举止,就会表现出不够敬重的态度。只不过这个道德要求不需要有任何宗教的或形而上学的背景。

或许有人会说,神圣和天赋的非神学观念最终无法站稳脚跟,而必须依靠借来却不予承认的形而上假设。这是一个深奥又艰涩的问题,我不打算在这里解决。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从自由主义思想家洛克到康德再到哈贝玛斯,都接受自由取决于超出我们控制的起源或立场的观点。对洛克而言,生命和自由作为我们不可剥夺的权利,不是我们可以抛弃的(通过自杀或是卖身为奴)。对康德而言,我们虽然是道德律的作者,却不能擅自剥削自己,或像对待物品一样对待自己,更不能这么对待别人。而对哈贝玛斯而言,正如我们所知,作为与道德等同的存在,我们的自由取决于超出人类所能支配和控制的起源。不必信奉人类生命神圣的宗教概念,也能了解这些不可剥夺和不可侵犯权利的观念。同样地,无论是否追溯到天赋的起源是神,我们都能了解天赋的观念和感受其中道德的重要性。

第二种反对,将我不赞成基因改良的论据解释为勉强的结果论,认为理由不足的大意如下:指出生物工程可能对道德造成的结果,或许能说服重视这些美德的人。但是更关心为孩子或自己获取竞争优势的人,可能会决意认为,从基因改良得到的利益,比声称不利于社会体系和道德情感的结果更重要。而且,即使假设支配的欲望是不好的,渴望支配的人或许也可以在道德方面有所弥补——比如对癌症的治疗,所以何必假设支配的“坏处”一定大过所带来的好处?

我对这种反对的回应是,我无意凭借结果论来支持我反对基因改良的论据,至少我说的不是这一术语的寻常意义。我的观点是基因工程引起反对,不仅仅是因为社会成本很可能大于益处。我也并非断言:以生物工程改造孩子或自己的人,一定是以支配的欲望为动机,以及这个动机是一种过失,不可能产生更有价值的好结果。我反而是在表明,在基因改良的争论当中,一方面道德责任没有完全在自主和权利熟悉的范畴内阐述清楚,另一方面也不是成本和益处的计算所能澄清的。我对基因改良的关心不在于个人的罪行,而在于思维习惯和存在方式。

更大的道德责任有两种。一种涉及了体现在重要的社会实践中的人类善行之命运——在为人父母的情况下,无条件的爱以及对不速之客宽大的规范;对运动员和艺术家通过努力展现的天生才能和天分的颂扬;即使享有特权仍表现谦卑,以及一种透过社会团结的体系来分享好运的意愿。另一种涉及了我们对世界的态度,以及我们所向往的自由。

在竞争激烈的社会里,很容易认为以生物工程改造或打造孩子获取成功是在行使自由的权利。但是改变天性去适应世界,而不是反过来,其实是最深层次的权利剥夺的方式。这么做会分散我们仔细思考这个世界的注意力,并减弱我们改进社会和政治现实的冲动。与其运用新的基因权力去矫正与打造“人性这根弯曲的木材”,与其做一件逆天的事,不如竭尽所能做好社会和政治安排,使其更适合不完美的人类天赋和局限。

“未来”很难说就完美

我们当下认定是好的、优越的、成功的因素、条件或目标,在未来也是好的吗?简单来说,我们真的这么有信心自己有能力帮后代决定他们的未来?

先天有好的基因是否就比较容易成功?其实后天的环境也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这也就是为什么,同卵的双胞胎出生后若是在不同的环境下成长,命运也会大不同的道理。许多神经科学的最新研究也发现,神经的连结与裁剪受到我们的经验、文化、价值观等的影响很大,也就是说,即使拥有相同的基因,但后天环境不同也会造就不同的未来。所以,与其费心地改善不好的基因,还不如以健康快乐的人生观来迎接各种挑战!

想用基因科技以现在认定的好坏来设计下一代其实是缘木求鱼的。这些普罗米修斯式的父母或以体型或以学习成果做为筛选生殖细胞的标准,姑且假设这些特质都可以完全地表现在子女的身上,而且维持此优势也不需额外的投入,结果却是产生了充其量只能在所选定项目中占优势的后代。也就是说,这些被设计的子女在这些特质上比未经特殊设计的人表现得好。

然而问题是,从古至今没有什么特质可以长期而稳定地保持优势;而且,常常在某一时空下的优势,到了另一个时空下反而成了劣势!生物界的优胜劣败从来就不是指向某些特质的强者胜出,反而总是适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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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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