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子发现男友不会唱国歌,怀疑其是间谍,当即将男友举报

常言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句话除了它本来的意思之外,还有一个容易被人忽略的点。那就是当两个不同的事物对比时,人们或多或少需考虑它们之间的价值进行取舍。

福建的郑依依(化名)女士,偶然间发现自己的男友不会唱国歌,并且怀疑男友可能是间谍。在个人情爱和国家大义面前,她毫不犹豫选择举报男友。

原本她只是怀疑,但谁曾想这一切居然是真的。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男友和她在一起究竟是因为爱还是另有所谋,他们之间又将何去何从呢?

一、“不正常”的男友

郑依依和男友---李少峰(化名)是一对普通的情侣。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和多数小情侣一样,也有甜蜜也有磕磕碰碰的时候。但是最近经过郑依依的观察,自己的男友李少峰似乎有点“不正常”。

这件事还要从郑依依前几天过生日说起。郑依依出生在十月一日,没错刚好就是咱们祖国伟大的生日。正因如此,郑依依从小就觉得很光荣,她觉得自己能和祖国一起庆生是十分荣幸的一件事。因此每年她的生日都有一个保留曲目,唱完国歌之后唱生日歌。

那天她生日是和男友一起在KTV过的,原本是小情侣避开众人增加感情的。可是没想到不仅没有让他们的感情更上一层楼,反而最终结果是两个人吵得不可开交。令人想不到是,居然只是因为李少峰“不正常”的表现。

那天,郑依依知道要和男友单独相处,于是精心打扮自己后赴约。一开始气氛还很融洽,可是当服务人员把蛋糕推上来的时候,开始唱歌的环节出问题了。当天只有李少峰,唱歌这一重任自然是落在他的头上。

李少峰以为只是简单地唱个“生日快乐歌”,没想到他刚唱第一句就被郑依依打断了。郑依依让他先唱国歌,再唱生日快乐歌。

可是没想到等了好半天,李少峰都没张口。这让郑依依很生气,她没想到平时李少峰爱和对着干就算了,今天她生日李少峰却连这点心意都不能满足。

最令她觉得反常的是,平时只要自己表现得生气,李少峰就会哄着她。可是今天李少峰的行为十分反常,不仅僵持了好久才哄她。就连平时他最擅长的项目也没发挥好。李少峰十分擅长唱歌,可是那天他犹豫了好久才开口唱国歌就算了。

郑依依想不到是的,大家耳熟能详的国歌李少峰不仅唱的不好听,就连歌词他都不熟悉。可是这不应该呀,毕竟只要经过九年义务教育,就算是五音不全唱的不好听,但是国歌的歌词作为一个中国怎么说也是会熟记于心的。

可是李少峰的行为实在是太反常了,这不得不让郑依依对他产生怀疑,尤其是想到他平时的言语。

二、揭开男友的“神秘面纱”

墨菲定律告诉我们,当感觉到事物异常,可能会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那么最终的结果往往可能是真的会变得很差。郑依依一开始只是怀疑自己的男友存在一些问题,但她没想到揭开“神秘面纱”后的男友,居然是这样令人不耻的人。

那天男友李少峰表现得对国歌如此陌生,郑依依的心理就察觉到一丝异样。当她想到,自己的男友平时和自己争吵最多的也是关于这个社会的立场。

事实上,他们俩人每次吵得最凶的话题都是关于国内外。郑依依一直认为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我国不仅经济、科技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甚至在某些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例如5G建设、航空航天之类。

但是李少峰却始终认为,似乎是外国的“月亮比较圆”。他觉得外面什么都是好的,而他生活的这个社会似乎都是不好的。每次两个人谈到相关问题,双当都各执一词,为此郑依依没少生气。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男友还有这种身份。

在得知自己的男友居然连国歌都不熟之后,郑依依感觉到他可能一直在隐藏自己的身份。她想到报警来确认自己的想法,可是当她第一次报警的时候,却遭到警察的质疑。因为她并没有实质的证据,全凭自己的猜测。

不过幸好当时她是瞒着男友和家人报警的,所以并没有人知道她报过警。虽然警察因为缺乏证据没有进一步处理,可是郑依依并没有放弃。她决定偷偷调查,男友究竟是不是有事瞒着她。

为了调查清楚,郑依依偷偷在男友的电脑面前装了个不起眼的监控。原本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可没曾想居然真的被她拍到了男友李少峰“大逆不道”的行为。

那天,男友在吃饭的时候就表现的有些异常,虽然他偶尔也紧张兮兮的,但是郑依依明显感觉得这次和往常不一样。可能他在之前就有过这这种情况,只是当时自己并未注意。于是,当李少峰打开电脑进行操作的时候,郑依依也通过监控密切注意着他的行为。

没想到他在和别人谈交易,大概就是出卖国家的利益,换取钱财。这下郑依依一边伤心,一边庆幸。伤心的是自己的男友居然一直带着“面纱”和自己交往,他可能根本不爱自己。庆幸的是,自己发现了男友间谍的真面目,可以保护国家利益免受侵害。

虽然有些难以抉择,但是郑依依最终还是将男友送进监狱。那么李少峰究竟会得到什么制裁呢?

法律分析:我爱你,但我更爱我的祖国,间谍卖国终受审

如果说爱一人是我们的自由,那么爱国应该是刻在灵魂深处的呐喊。几年前阚清子在谍战剧《麻雀》中曾经讲过一句话,“陈深,我爱你,但我更爱我的信仰。”郑依依发现男友是间谍后,选择报警,正是她爱一人,更爱祖国的表现。

当然李少峰的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应当追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的,需要负刑事责任。

首先,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李少峰的行为究竟具体有什么特点,才符合“间谍”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的规定,所谓“间谍行为”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境内个人与间谍组织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等行为,危害国家安全。”

李少峰,向间谍组织提供有关国家秘密和情报,威胁国家安全,其行为符合间谍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可以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当然,可能有人觉得他的行为也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如果李少峰只是为境外组织,该组织并非间谍组织的话,他的行为可能构成上述罪名。但是,他却是通过互联网将关于国家秘密、情报,非法提供给间谍组织,那么只以间谍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就足够了。这是由于法条竞合犯和想象竞合犯的存在。

李少峰的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造成这种重合的原因是由于法条的设置。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理论,如果适用一个法条就能够评价他的犯罪行为,那么就是法条竞合犯。

因此,最终只追究李少峰间谍罪的刑事责任,就能够完全评价他的行为,就不能再追究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因为对一个犯罪行为,法律不能追究两次责任。

在这个案子中,郑依依的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因为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反间谍法》第八条,“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反间谍工作秘密。”

不仅如此,对于那些举报间谍行为或者在反间谍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国家还会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事实上,上述案子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事出反常必有妖。如果不是因为李少峰不熟悉国歌,郑依依也就不会发现他的异常,也就不会最终揭露他“间谍叛国”的丑陋嘴脸。

这件事中最受伤害的应该是郑依依,她不仅需要承受失去恋人的痛苦,还要亲手将曾经亲密无间的恋人送入牢狱。

可能还会遭受非议,毕竟“大义灭亲”在有些人眼里始终显得不近人情。但是就算再怎么痛苦,在家国大义面前,似乎都显得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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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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