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等地试点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媛 通讯员 李跃芳)不小心骨折了,大多数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手术治疗,但不少骨折患者通过传统中医手法进行了正骨复位,减少痛苦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费用支出。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区域DRG付费中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DRG付费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首批将混合痔等肛肠类中医优势病种3个、锁骨骨折等骨科类中医优势病种19个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

“在确保临床疗效基本一致、中西医治疗方法由医生选择决定的前提下,对部分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按疗效价值付费,可以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DRG付费下更好体现中医服务价值。”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选择在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区域DRG付费中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

此次选出的22个按疗效价值付费病种,是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诊疗方案确切、临床疗效突出、出院标准明确的病种,由省医保局会同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专家意见、客观实际和结算数据进行遴选,动态调整后予以发布。

《通知》要求,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的都必须是明确的病种、明确的操作,具有手术指征,即不进行中医治疗就会进行西医手术,疗效价值总体等同。付费标准参照对应DRG手术(操作)组的权重计算,明确具体的DRG组对应关系及权重折扣标准,比如锁骨骨折的付费标准,以中医手法整复术治疗是以既往手术治疗的80%,医保基金支付和患者实际支出费用明显降低。

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区域内已纳入DRG实际付费的中医医疗机构,开设有骨科、肛肠科等相应科室,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方可纳入。患者达到相应疗效标准和治疗天数方可出院,出院后医疗机构治疗科室需为患者做好相应延伸治疗,不另行收费(肛肠类病种免费延伸治疗限出院后7天内)。对中医治疗失败的相应情形如何付费,对部门职责、医疗机构职责,对相应的违规情形监管等均作出了明确。

例如,对中医药治疗失败转西医治疗的,退出按疗效价值付费,直接纳入DRG组进行付费。对已按疗效价值付费、但出院结算30天内因同一病症再次入院治疗的病例进行严格审核,允许医疗机构进行申诉,申诉不成功、被认定为中医治疗失败的,已按疗效价值付费拨付的金额予以全部扣减。对治疗未完成即转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的,需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不列入按疗效价值付费范围。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31

标签:长沙   疗效   株洲   湘潭   中医   优势   价值   医保   医疗机构   试点   标准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