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化“计划生育”意欲何为?

#夏日生活打卡季#因一部我认为未能客观描写“计划生育”的长篇小说《蛙》,有感而发写了两篇相关网文,一些网友在文末留言反咭,有的言辞甚是激烈,且抄录几则:


(一):那个腥风血雨的日子,那个让六 0七O后难以忘记的岁月,想起来满是辛酸。


(二):强制堕胎、人流、结扎,哪样不是反人类行为,谁给你的权力剥夺人的生育权。


(三):老百姓的苦难史,民族的灾难,造成了多少多少家庭失独,绝户。


(四):庵割了多少人请公布数字。


在一些网友眼里,发端于上世纪70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一场“腥风血雨”的“民族灾难”。那么,事实真是如此吗?计划生育政策是在什么情况下规划实施的?它是怎样的一个过程?最终又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下面我们不妨先来看看一组数据:


1949年全国人口数,5.42亿人。

1959年全国人口数,6.72亿人。

1969年全国人口数,8.07亿人。


这组数字显示,从1949年到1969年,我国人口急剧增长了2·65亿,平均每年净增长1·32千万。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我想不用我多说什么了吧?而1969年当年,我们的国内生产总值,即GDP是多少呢?1962·2亿,如果把这些钱分摊到每个国人头上,仅有可怜的234元,加上历年来的累积,也远远不能与呈“爆炸式”的人口增长相匹配。我们知道,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面对的几乎是一片废墟般的烂摊子,用“一穷二白”来形容尚犹不足,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政府带领全国人民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从几乎是一片废墟的基础上逐步改变了“一穷二白”的贫困面貌,基本解决了全国人民“吃饭问题”,放眼古今中外,这都是绝无仅有的伟大成就,连联合国等国组织都盛赞有加,认为中国党中国政府“养活了占世界四分一之人口”是一项“了不起的伟大成就”。正是新中国政府如此作为,使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加上新中国医疗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均寿命明显提高,新生儿的死亡率显著下降,这个时候,人口的急剧增长与社会资源分配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地凸显出来,这是因为旧中国的农业基础薄弱,工业体系更无从谈起,虽经新中国政府殚精竭虑,带领人民艰苦奋斗,逐步完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了基本的民族工业体系,但毕竟“冰冻三尺”,其重要的工业指标,如石油钢材等生产能力仍然偏低,国内生产力自然处于低水平状态,同时,从1949年到1969年,我们面对的外部国际环境极为恶劣,西方列强恶意环伺,一心欲置中国于死地,这期间,我们经历了历时三年的抗美援朝,为构筑强大的国防安全屏障,保证社会主义和平建设的顺利进行,又进行了“两弹一星”的研制,之后还有“三年自然灾害”,偿还苏联的巨额债务等等,所有这些因素的叠加,使国家经济始终在低谷徘徊,而人口的急剧增长,使国家经济更加捉襟见肘,如不再采取必要措施,对人口增长加以有计划的限制,现存人口的生存安全都会受到威胁,更遑论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了。你说,新中国政府为了保障现存人口的生存安全,提高人民生活的“计划生育”该不该予以肯定,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拳拳之心,这项利国惠民(更多是惠民)的“仁政”何罪之有?这项政策的实施是“腥风血雨”的“人民苦难”和“民族灾难”吗?况且,从70年代开始的“计划生育”是小步推进缓步渐进的,并非有人认为的那样,一开始就“强制一胎”。71年国家开始“号召,鼓励,提倡”,70年中期到80年代初,向“晚,稀,少”即晚生稀生少生方向推广实施,直到80年代初中期,因为人口增长又出现“失控”状态,为巩固计划生育成果,实现在上世纪末,人口控制在12亿的“战略目标”,政府开始“紧缩政策”,实施“一对夫妇一个孩”政策,并将其作为“基本国策”写入宪法,将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必须指出,在此期间,不少地方的“计生工作”有些偏激,过于简单粗暴,对超生人员动辄罚款乃至于“牵牛拆房”,更有甚者,对交不起罚款的超生人员非法拘禁。但也没有到什么腥风血雨的地步吧?关健是这些“被伤害百姓”违反了国家政策,是“超生”在先,这一点也必须明了,说到底,这些在计生工作中的“过激”也只是工作方式方法问题,并不是计划生育国策本身的问题。如今有些人就死死抓住这一点“硬伤”和“软胁”,攻之一点不及其余,全面否定计划生育,对这项政策取得的客观成果,以及对国家对人民乃至于对世界的巨大贡献视而不见,完全“屏蔽”,

如此以“小弊”掩“大利”,“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之举片面而狭隘蛮横而自私。这些人中有部分是不谙世事或认知谬误,对计划生育不甚了了,只凭自己的主观臆想看待这一政策,有部分是以自己一人一家的得失损益看待评价攻击这一政策,这些人多以违反政策,“偷生逃生跑生”,并受到过处罚者居多,还有部分就是别有用心“了,他们反对甚至仇视的其实不是计划生育政策,而是整个社会主义制度,他们只是借否定计划生育之“题”来“论证”社会主义制度的失败,进而全面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其实质与那些“恨国党”“第五纵队”以及与境外反华势力遥相呼应的“带路党”别无二致,对这类人尤须警惕!


总之,纵观计划生育的整个过程,“利”和“功”不容抹煞,而“弊”和“过”虽然有之,但不过是细枝末节之“瑕疵”,我们不能本末倒置,将其“瑕疵”无限放大,进而将计划生育污化成“人民的苦难”“民族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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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标签:计划生育   惠民   腥风血雨   新中国   灾难   人口   民族   政策   政府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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