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林达阳光城小区内的违法建设被依法拆除!

为有效遏制违法建筑反弹和蔓延

促进城镇建设秩序良性发展

8月2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燎原镇政府重拳出击

依法对燎原镇林达阳光城小区内的

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拆除


拆除现场

执法人员在四周拉好警戒线并进行清场

确认建筑物安全无异常后

先后对该小区7处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

拆除违建面积300余平方米

小关了解到

经群众反映该小区存在占用公共绿地违法建设的行为

县住建局排查核实后发现

该小区内共有14户业主违法修建

占用小区公共绿地面积700余平方米

拆除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均提前

对违建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

详细告知相关的政策法规并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

经责令整改后,部分业主已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400余平方米

未在限期内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相关规定

依法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拆除


《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居住区公共绿地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公共绿地使用性质;

(二)以栅栏、篱笆等形式占用公共绿地;

(三)种植蔬菜作物、粮食作物等方式破坏公共绿地;

(四)其他损害公共绿地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损害居住区公共绿地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美丽新桐梓,不容违法建设

小关在此提醒大家

修建时

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报和审批哦!


(桐梓县融媒体中心)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5

标签:林达   桐梓   遵义市   桐梓县   粮食作物   城市绿化   镇政府   警戒线   原状   居住区   绿地   业主   面积   昨天   小区   行政   阳光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