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狮山一村官“卖”用地指标,受贿400多万

8月2日晚,广东省纪委监委在官方微信“南粤清风”公开通报8起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其中包括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凤岗村原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经联社社长邓勇强利用负责村土地租用职务便利受贿案。

2017年至2021年,邓勇强利用负责村土地租用的职务便利,为多名私营企业主在获取建设用地指标、减免土地租金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415万元。邓勇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早在2022年11月,佛山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就发布了题为《图解纪法 | 蹊跷的银行流水》一文,公布了邓勇强受贿案的始末:

2021年12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纪委监委收到区委巡察办移交的有关凤岗村党委原书记邓某强涉嫌伪造合同套取村集体补偿款等问题线索,经研判后展开初核。

核查发现,珠宝商韦某银行账户有多笔大额资金转账至邓某强亲属账户中。此外,韦某账户资金还用于购买两处房产,但均挂在邓某强家人名下。南海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邓某强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原来,邓某强利用职务之便,为老板曾某租用的村集体土地获得建设用地指标提供帮助,收受曾某好处费60万元。曾某将好处费转至邓某强实际控制的韦某银行账户中。此外,邓某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22年7月,邓某强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同年8月,邓某强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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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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