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福建福茂清泉资产公司遭监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8月1日,福建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福建福茂清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2020年11月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林海生变更为张遵竹,未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的有关信息。上述行为均违反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福建福茂清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规范私募基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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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福建   清泉   管理人   行政法规   法定代表人   证监会   北京   中国   资产   基金   有限公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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