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静安科企入选首批“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制度”评估试点单位

为切实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制度,日前,中国网络安全产业联盟(CCIA)数据安全工作委员会、数据安全共同体计划(DSC)、数据保护官(DPO)社群共同发起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专题工作(简称:PIA专题工作)”,并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院等单位的法律与技术专家组成PIA专题工作组,对申报参加PIA专题工作评估试点的单位进行评价。

经专家综合评定,静安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科技企业合合信息公司与百度、快手、抖音、阿维塔等知名科技企业一起,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单位。

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5条、第56条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制度(PIA)纳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但法案生效以来,不少企业在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困惑和盲区。例如在操作指引层面,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GB/T 39335-2020)虽已给出了PIA的实施流程、参考方法、高风险活动示例等,但通用性的指南在落地《个人信息保护法》里的各类PIA场景以及各行业中PIA特殊风险时,难以对各方面细节兼顾。

在此背景下,上述中国网络安全产业联盟(CCIA)数据安全工作委员会等权威机构共同发起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专题工作”,集合法律、技术、标准专家,探索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的细化指引,回应企业落地难点与痛点,对标国内外监管动态和要求,推进业界共识,发掘优秀实践,助力产业生态健康发展。

试点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GB/T 39335-2020),以及PIA专题工作组前期编制的《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常用工具表》作为评估依据。申报参加试点的单位在专题工作组解读、宣贯《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常用工具表》的基础上,参考评估依据先开展自我评估,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随后,由PIA专题工作组进行初评、复评。

经过严格审核、评定,合合信息因在敏感信息处理、信息使用、对外提供等信息保护场景中表现优异,最终相应业务场景入选首批试点。

来源:上海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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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9

标签:静安   试点   单位   工作组   中国   制度   专题   数据   工作   技术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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