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大妈网聊遇到24岁男神,开房过程被录像威胁,原来都是骗局!

【头条首发!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年龄差了一代人,24岁的男方年龄都跟女方儿子差不多岁数大了,两个人竟然还能一块偷情开房,这在人们传统观念里面是难以想象的,但是事情在2019年最后一天的杭州真的发生了。

当年12月31日,杭州一处酒店内,一位45岁张姓大妈和24岁的董姓帅小伙两人开房发生了激情关系,大妈原以为是自己占了大便宜,殊不知她掉进了一个对方设置好的陷阱里面。

(一)45岁大妈撞上“桃花运”和24岁男神开房 结果被录像勒索10万元

俗话说三十如狼四十如虎,40多岁年纪的女性通常在性方面具有很强烈的需求,但是如果未能正确将其处理,那么将有可能为违法分子所利用,掉入了他人的桃色陷阱当中。

2019年浙江一位45岁的张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让她后悔万分的事。当年年底,张女士在一次偶然的网聊过程中遇到了曾经和她有一面之缘的董某。

董某时年不过24岁,之前两个人都在横店影视城做过一些群演之类的工作,那时张女士对这个身边有女朋友的帅小伙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当时的董某一身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五官,强健的身材,确实很令人心动。双方在那时因工作需要添加了好友,张女士出于礼貌,先发去了礼貌的问候语。

谁知董某刚一聊天,就流露出了种种暧昧的态度话语,令张女士心中充满了惊喜,她随即热情地回应,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迅速上升。

虽说张女士岁数上去了,但欲望丝毫不减,即使家里面儿子都快跟董某一样大了,她还是禁不住诱惑,在原始欲望的驱使下,决定在2019年最后一天和董某开房发生关系。

两人定好了在杭州江干区(已撤销)一家普通的快捷酒店进行约会。张女士看上了董某的身子,殊不知董某看上了她的钱包和隐私。

案发当天,张女士早早地乘车来到酒店楼下和董某见面,两人直接进入了预订房间内,互相之间在一番简单的寒暄之后,快速脱下了衣物,在床上激情四溅。

张女士全然没有注意到,此刻黑暗中的一个摄像头正在悄悄地对准自己、录下了这一切。张女士办完事情后,心情特别愉悦。

还跟董某开玩笑到:“今晚之后,你绝对不会想再继续碰其他女人”。正当张女士离开酒店高兴回到家中之时,手机上刚刚和她发生一夜情的情夫突然传来了一个让人心凉半截的视频。

只见视频中一个全身赤裸的女子正在床上和男子缠绵相拥、搂搂抱抱,张女士定睛一看,这分明就是刚刚的自己。

张女士疑惑不解,紧接着董某就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想要删除掉这段视频,就得交出10万元,否则就要让“所有杭州人都看到你雪白的身体”。

张女士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一直是对方设下的一个局,就是故意和自己发生一夜情再暗中偷拍自己,以此为由勒索自己。

张女士一开始还很天真,希望对方能够看在两人发生了亲密肉体关系的基础上放自己一马,甚至于还在聊天中发出一个拥抱表情。

然而董某早已经决心吃定了张女士,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恶狠狠地威胁到,哪怕对方报警自己也要跟她鱼死网破,“我不在乎,这辈子我就这样”。

在万般无奈之下,张女士没有选择支付给对方钱财让董某得逞,而是正确地做出了及时报警的处理方式。

(二)男子自毁前程 原来是为了补偿挽回前女友

警方接到了张女士的报案之后立即对嫌疑人董某进行抓捕,不久即将他成功抓获归案,在警方的问讯之下,董某老实交代了自己作案的前因后果。

原来,董某之所以想要勒索10万元,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想要以这笔10万元去追回前女友。由于前任女友嫌弃自己经济条件差,董某在2019年就被对方抛弃陷入了失恋状态。

这让他的精神状态饱受打击。本来失恋是稀松平常的一件事,但董某没有及时调整好自己心态,反而在内心萌生出了用金钱挽回前女友的想法,为此他决意不择手段去获取经济利益。

这时候董某想起了原先在好友列表中的董某,对方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中年女性,对自己又有些好感,他就想着利用这层暧昧关系去和对方开房约会,将视频拍下进行勒索。

于是他就试探性地和对方聊天,发现饥渴的张女士果然上当受骗,两个人就约定好了酒店房间。案发前一天,董某特意来到酒店进行踩点,他发现在衣架上挂住书包留一个缝。

再将手机放进缝隙里面用摄像头对准房间大床,这样就能清晰地拍下视频。就这样,趁着张女士在尽情享受性爱的欢愉,董某顺利地拍下了张女士赤身裸体的样子。

威胁她要让张女士的老公儿子都知道这件丑事,让张女士彻底在家人面前出丑。最终董某因为涉嫌触犯法律中的敲诈勒索有关罪名,董某已被警方进行起诉。

有句话讲,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张女士自以为能够轻松约到年轻帅气的小伙而感到了鸣鸣得意,但小鲜肉可不是白蹭的,对方怎么可能喜欢上一个大自己20多岁的大妈?

事出反常必有妖,可惜张女士未能看破对方的圈套,执意要冲进去和男方来场一夜情,以至于自己的隐私被对方获取,造成了名誉上的极大损失。

这也提醒了大家,生活中还是要严格守住道德的底线,不要因为一时贪图形形色色的便宜而被别有用心的人趁虚而入。

对董某来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以董某的年龄、相貌、身材,本来失恋了再寻找一段新感情就行,使用如此下作的手段就算追回了前女友又能如何?到头来他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法律分析:敲诈勒索不义财,锒铛入狱要认栽

董某因为和前女友的分手原因是物质条件,所以想到了利用张女士的隐私视频来换取钱财的损招,殊不知这一行为反而让他走上了违法的道路。

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恐吓、要挟或者威胁的办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犯罪行为叫做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非常具有代表性的财产型犯罪,具有复杂性和多发性,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罪根据敲诈财物的多少可以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种。

相对应的,量刑也会有所不同。像董某这种敲诈10万元的数额,已经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一般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我们发现了上述案例中,虽然董某利用张女士的隐私视频进行了敲诈勒索行为,但是张女士最后选择了报警,并没有进行转账行为,这种情况下还是按照敲诈勒索罪进行量刑吗?

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了解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该罪的客观方面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分别是犯罪人实施了胁迫或者要挟手段和威逼受害人进行交付。

而在上述案例中,我们看到董某实施了要挟手段,但是张女士并没有进行交付钱财,该罪的客观方面没有成立,也就是构成了敲诈勒索未遂,即犯罪未遂。

我国《刑法》中对于犯罪未遂有着明确的规定,它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达到目的的犯罪停止状态。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未完成犯罪都能叫做犯罪未遂,它必须具备以下特征:首先就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上述案例中,董某为了骗取张女士的钱财。

先是使用美男计让人上钩,随后又在宾馆房间内精心布置了隐蔽的摄像头,确认录下了两人的私密视频后,才向张女士勒索钱财。董某的行为符合这一特征。

其次,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最明显的区别,即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结果没有得逞。

上文中董某已经实施了犯罪,但是碍于张女士的报警行为,使得他没有得到钱财,还被警察抓捕。其犯罪目的自然也没有得逞,符合第二个特征。

最后就是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之外的原因。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犯罪意图没有改变,之所以没有发生应有的结果。

并不是犯罪人自动放弃或者主动阻止了犯罪进程,而是有这个意志外的原因导致犯罪不可能成功,或者犯罪人自己已经知道不能成功被迫放弃了计划。

董某的行为也符合这最后一个特征,他并不是主观上想要放弃勒索张女士,而是警方的抓捕让他意识到自己是不可能再完成这次犯罪的,不得不放弃。

综上,董某的行为虽然属于犯罪未遂,但是罪名仍然是敲诈勒索罪,只不过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23

标签:大妈   目的   敲诈勒索   被害人   杭州   罪人   数额   钱财   骗局   警方   摄像头   录像   网聊   特征   隐私   原因   过程   酒店   视频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