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街边乘凉却被城管罚款,市民怒报警,民警:这是城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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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城管在贯彻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城管滥用公权力,粗暴简单的执法一直是城市治理中的一个污点。

最近广西就发生了一件市民与城管之间的冲突。

市民张某在路边绿荫下乘凉,竟然被城管没收凳子并处以罚款。

刘某不服此处罚,于是选择了报警。警察到了现场后也表示无能为力。

此事件在网上引发了热议。市民在路边纳阴乘凉的行为违法吗?城管的处罚方式是否有合理?

【案情摘要】

进入七八月后,逼近40度的高温席卷着大半个江山。如果没有空调和风扇,恐怕人们就要煎熬度日了。

家住广西的张某同样也难耐酷暑。但由于失业的缘故,张某不舍得开空调,所以一到晚上他就搬起凳子到户外吹风纳凉。

前几天,张某在家附近发现了一个纳凉的好地方,在距离家100米的地方,路边的人行道上栽种了许多大树。特别是当晚风吹起时,大树底下十分凉爽。

因此张某这些日子晚上都会带着折叠椅来到大树下吹风乘凉。不仅可以省去一笔电费,还可以看着街道上形形色色的人和发生的各种有趣的事。

在这个可以乘凉的落脚点上,张某觉得自己可以舒服的度过这炎热的夏天。

像往常一样,张某在树荫下放好凳子坐上休息。没一会儿就听到周围一阵阵嘈杂声。张某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几个城管正朝自己这边走来。

眼神尖锐的小商贩们注意到城管的到来,就急忙开着车跑了。张某见状,内心并没有产生什么波澜。反正也不关自己的事,就准备继续闭上眼小憩一会儿。

可谁知等张某再次睁眼后,城管就站在自己前面,周围站满了好几个。

他吓的连忙站了起来。城管问张某:“是谁允许你在这里睡觉的?”

张某急忙回应:“你们误会了,我并不是在睡觉,只是在这里乘凉。

城管又扫视了张某一番,接着说道:“你违规占道,又在公共场所光着膀子,影响市容,因此我们要对你进行处罚。”

听到自己要被处罚,张某十分惊讶,急忙想要解释。但城管根本不给他解释的机会,直接拿走地上张某的凳子并说道:“因为你违反了规定,你的椅子将被没收,在交完罚款并拿出发票后才能领走。”

张先生目瞪口呆,他的怒气一下上来了:“你们凭什么没收我的椅子?这是我的个人物品。你们这种行为就是抢劫。”

不料城管却反问他:“我们只是在正常执法而已,你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这把椅子是你的呢?你能提供椅子的发票吗?”

这让旁边的张某惊呆了。他从未见过如此蛮横无理的执法人员。于是就和城管争执,很快几个人闹出了不小的动静,也吸引来一群前来围观的人。

了解了基本情况后,围观的群众也不愿意了,都纷纷站在张某这边。

有人还喊话:“谁买个椅子还开发票呢?你们城管要讲究实际,不要没事找事。”

城管见事情不妙,连忙拿起大喇叭讲起了大道理

虽然围观的群众大多都支持自己,但城管仍不为所动,依旧是我行我素。双方也一直吵个不停,谁也不肯让步。

此时张某的情绪十分激动,甚至想要大打出手。但他还是强忍着怒火,因为知道自己先出手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最终张某选择了报警,希望警察能够还他一个公道

接到报案后的民警很快赶到了事发现场。

张某请求警察帮助自己,因为他觉得自己不该为这点小事就被罚款,还被没收凳子。

但警察的回应却让张某十分失望。警察表示城管的执法程序是合法正常的,你得用发票证明那是你的椅子才行,如果你对他们的执法行为不满,那就去找上级机关进行反映。

听到这个回答后,张某深感失望,欲哭无泪。到底谁是他们的上级机关?自己又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投诉?张某寄希望于警察,希望他们能前来主持公道,没想到警察也是推卸责任,并不打算插手此事。

此次事件的相关视频也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网友们都觉得张某实在太冤了。他只不过是在路边乘凉而已,并没有影响交通秩序。

再说他光膀子的行为虽然不太文明,但口头批评教育一下就好了。而城管只是粗暴直接的执法,并没有考虑一点人情味。张先生虽然存在一定的过错,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大夏天的,每个人都不容易,避暑也是市民正常的需求。

如果城管在执法时首先选择批评教育,而不是简单粗暴地进行处罚,那么张先生大概也会心服口服,此次冲突大概也不会发生了吧!

【以案释法】

在我国,城管扮演着什么角色?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城管负责城市的日常管理事务。具体而言,城管需要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确保城市的干净整洁,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

其次,城管还发挥着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作用。城管也在维持治安,管理交通,和维持良好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另外,城管还具有保障人民安康的重要职责。城管不仅是城市的管理者,更是城市和人民的守护者,在管理城市的过程中,城管也要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

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同时城管还需要对城市的公共设施卫生,环境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维护,以确保人民的健康与安全。当然,最重要的是城管要依法行使权利,切勿滥用职权。

因为城管与基层人民的接触面最为广阔,在执法过程中也能遇见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其中不乏许多弱势群体。对于这些弱势群体城管们不能只讲法不懂情。

所有的法律都是服务于人民的,所以城管要做一个有温度的执法者,在严格管理城市秩序的同时,也要给予人民一些温暖。

本案中城管对刘先生的处罚是否合理呢?

城管作为管理城市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部门。在执行职责时应当依法合理地实行公权力,不能随意干涉市民正常的生活。

如果该地区确实存在禁止在街边乘凉的法规,那么城管的行为可能就是符合规定的。

同时如果该地区明文静止在公共场所裸露上半身,也就是俗称的光膀子的行为,那么城管的行为也是合法的。但如果该地区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城管的执法行为很可能属于滥用职权

在本案中,城管并没有直接向市民张某说明当地法规明确禁止光膀子和在路边那里乘凉。

也就是说当地很有可能并不存在这样的法律法规,城管的这些行为很可能只是自己一人的决断,因此才会遭到包括张某在内众多市民的强烈反对。因此本案中城管的做法很有可能是在滥用职权。

警察到达现场后,也表示无能为力。但建议张某向城管的上级机关进行反映,那张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对于行政主体作出的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围护权利的手段。

首先介绍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为侵犯了其合法的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再次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对于被提出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审查,并最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若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若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符的,可向派出机关申请相应的行政复议。

在本案中,民警向张某提出的向上一级机关反映情况的建议,是指向当时执法城管的上一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一般来说,城管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进行管辖。

如果对城管工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的区大队,市总队或者纪监监察机关等进行举报。

如果对侵害自己的行政行为提起相应的行政复议后,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和满意的结果。那么行为人可以直接以相应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与一般的民事诉讼不同,在行政诉讼中,并不是“谁主张谁举证”,而是由被告也就是行政机关来证明自己行为的合法性。

在本案中,如果张某在申请了行政复议后,并没有得到满意结果时,他可以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

只需要证明起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然后是由城管部门来证明其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如果不能很好地证明,则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本案中,城管强制没收张某凳子的行为合法吗?

当城管没收张某的凳子时,牵涉到了财产权的处理。

根据《物权法》规定,财产所有人享有对其财产的合法权益,也即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并且规定了财产没收和处理的相关程序。

城管并不能随意没收公民的私人物品,但可以暂时扣留,在行为人确实违反法律法规或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城管在出具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方可有权暂时扣留;否则,很有可能涉嫌权力的滥用。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一定要依法进行管理工作,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切勿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同时,城管也要考虑到人情和温度,让执法行为和过程更加人性化和温情化,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幸福安康。

法律是为社会治理和人民利益和设立的,但有时候法律与现实情况会发生一定的冲突,因此执法者更应该合理灵活地运用法律,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冲突和麻烦,让法律更好地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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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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