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买的新车,竟是翻新的事故车!”法院:欺诈,退一赔三60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家户户都富裕起来了。最初,家中有钱,都能被周边人知晓,还有“万元户”等说法。现在,家中有房有车已经很常见了。

湖北两夫妻艰苦奋斗,用血汗钱高兴买下新车,却无意中发现新车是事故车翻新,这等欺诈行为不能容忍。

喜提爱车

邓某是湖北人,家中虽贫寒,但却非常努力。在上学期间,他就找各种兼职勤工俭学,也顺利考上了大学。

邓某非常有孝心,为了方便照顾家里,他在大学毕业之后,就回到家乡的县城,找了一份安稳的工作。

家中父母都很健康,还经常自己种一些菜。随着邓某年纪越来越大,父母为他的婚姻大事感到担忧。邓某一直安慰父母,不要着急,一切都看缘分。

没想到过了一年,邓某就真的遇上了自己的缘分。他在一次外派工作中遇到了张某,张某同他一样都是普通家庭,也很努力。

两人一接触就有聊不完的话题,就好像曾经认识一般。由于两人的观念非常一致,那时候不久就在一起了。

在邓某的努力之下,很快凑齐了彩礼,他就向张某提了亲,双方家长见面以后,都很满意,两人就扯证结婚了。

结婚以来,两口子都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但是邓某是一个有上进心的人,他不停的攒钱,想要给妻子更好的生活。妻子张某也是一个温柔贤惠的人,非常理解他。

两人起早贪黑,打拼了好几年,终于有了积蓄。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之下,日子渐渐好了起来。等到两人结婚一周年这天,两人便商量着去买一辆车。

邓某联系了自己以前的同学,这个同学恰好在一个汽车销售部工作,对汽车行业非常了解,从他这里买车能够拿到很多优惠。

在大致了解两夫妻的需求之后,这个同学给他们推荐了一辆15万的车。两夫妻看着车笑得合不拢嘴,就开心的把车提走了。

意外检修

在买下这辆车后,邓某每天都开着爱车接送妻子上下班,小两口的感情越来越好。

可是好景不长,一天邓某开车,突然被别人的车蹭到了。由于买车时也办理了保险,邓某就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等待理赔。

保险公司将车送去检修,让邓某等待。邓某没有等回爱车,却等来了一条惊天的消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郑某,他这辆车并不是新车,行程已经6000多公里了。

由于当时是办理的新车险,如果要赔偿,不能按新车的使用期进行赔偿。邓某对这个说法感到非常疑惑,明明自己是新买的车,为什么会有6000多公里驾驶记录。

他回到了家中,与张某一商量,两人才发现可能被卖车的同学坑骗了。

他们找到同学,质问他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而同学却说,这车就是新车,是看在同学的面子上才优惠卖给他们的。如果王某依旧非常怀疑,就联系工作人员上门检测。

邓某心想,同学的为人也是清楚的,没有欺骗自己的必要。于是他又找到汽车店维修人员上门检测,而检测结果却久久没有得到。

邓某一打电话询问,检测人员便敷衍,让他再等等。

邓某忍无可忍,将车直接开到懂行的人店里询问原因,这人直接告诉他这车是一辆旧车,而且还出过事故。

以次充好

其实,是在汽车销售部工作的这名同学,将有发生过事故的车维修翻新后,以次充好卖给了邓某夫妻俩。

原本这辆车是出现事故送到店里维修,但由于事故过于严重,即使维修也无法继续以原价卖出,甚至无人会购买这样的破车。

由于经济不景气,汽车店在进行大量裁员。汽车店经理交给邓某同学的任务,便是将这辆车卖出,不然将会将他裁员。

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邓某的同学在大量寻找目标,想要将这个车推销出去。

机缘巧合之下,这名同学得知邓某有买车的想法。所以,在邓某找到同学咨询买车事宜时,同学心中便起了歹念。

如果卖给他们一辆正常的车,他只能获得一点提成,还不能完成经理给自己的业绩要求。

但是他如果将车翻新,再以高价卖出,便能获得一笔不菲的费用,能够继续留在汽车店工作,同时还赚了人情。他认为邓某夫妻俩肯定不懂车,便肆无忌惮的诓骗他们。

邓某夫妻怎么也不会想到,表面如此交好的同学,会以次冲好,用一辆破车,骗走了他们的15万积蓄。邓某夫妇不再忍让,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赔偿纠纷

他们向汽车店提出返还购车款项并进行三倍赔偿,但是汽车店根本不妥协。双方僵持不下,发生了赔偿纠纷

这让一向老实的邓某夫妻俩,非常气愤。他们说什么也要退货,想要讨回一个公道。但是汽车店这边找各种借口不接受退货,甚至还对邓某夫妻俩避而不见。

双方协商无果,让邓某夫妻感到非常苦恼。但是作为消费者,总有正确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渠道。邓某夫妻俩将汽车店告上法院,等待公正的处置。

在法律面前,汽车店再也不敢抵赖,将事实交代的一清二楚。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双方的购车合同,汽车店将该车回收并且返回购车款项以及支付三倍赔偿费用。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不要心存侥幸,要按实做事。

商家在销售商品时,要诚实经营,不得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否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而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一定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讨回公道。一味的妥协,会助长不法分子的气焰,只有站起来和他们对抗,才能够将其关进法律的笼子。

法律分析

本案中汽车销售部的同学将事故车维修后以次充好,并向邓某夫妻俩销售,属于欺诈行为。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当遵守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否则构成欺诈行为。

邓某夫妻作为消费者,享有购买安全、合格商品的权利。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以要求合同明确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购买凭证以备维权。

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对商品的质量负有责任。若商家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维修或补偿损失。在本案中,汽车销售部未向消费者如实披露车辆的真实情况,构成商品质量责任的违约行为。

根据法院的判决,汽车销售部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受到合同解除的处罚。同时,法院判决汽车销售部进行三倍赔偿,是为了惩罚商家的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次充好、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商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主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根据该法律,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进行欺诈行为。一旦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事实不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维修、换货或者赔偿等。法院在本案中对汽车销售部做出合同解除和三倍赔偿的判决,是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欺诈行为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责任,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欺诈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中的诈骗罪。如果商家故意隐瞒事实,欺骗消费者购买商品,其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行为,面临刑事追责。

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组织参与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协会是一个专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和支持,寻求更多的维权渠道。

在一些地区,有商业诚信记录系统,对商家的诚信经营情况进行记录和公示。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或违反商业诚信,其诚信记录将受到影响,可能导致商誉受损、限制融资等不良后果。

加强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尤其对于二手商品或者存在过维修记录的商品,要及时告知消费者。对销售商品的渠道和来源进行监管,加强对二手商品、事故车等的认定和标识。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商品销售和维修行业的监管,加强对商家的信用评估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涉及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质量责任、合同解除与三倍赔偿等法律问题。法院对此类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较大,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并对商家做出了严厉的惩罚。

消费者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应当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权。商家应当恪守商业道德,诚实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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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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